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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 2021-12-31 来源 甘孜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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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孜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18年6月

 

  2017年8月,甘孜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大宣传,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统筹协调,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考核,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把握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安全能力建设;突出重点,持续抓好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等五个方面的审议意见。为了解掌握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增强监督实效,促进食品安全工作,5月至6月,州人大常委会工作组对全州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5月21日至6月5日,常委会副主任白苏英同志带领州人大教科委、州食药监局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分赴雅江、巴塘、白玉、甘孜、道孚、丹巴、康定7县及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开展了为期16天的食品安全工作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跟踪调研。工作组深入到12所教育集中区或大中小学校、6个乡(镇)、6个超市、5个企业、3个酒店及州食品药品检验所共计33个调研点,广泛开展现场走访、资料查阅、实物查验和个别问询活动,召开集中汇报会7场次,收集整理意见建议60余条次。同时,工作组还采取书面汇总相关情况的方式对未赴现场督查的11个县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审议意见情况进行了梳理总结,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全州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通过调研,工作组认为州、县(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从面上情况看,全州各级对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知晓度及自我保护意识逐步提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局面正在逐步形成;全州市场秩序稳定、规范、洁净程度明显提高。从各县层面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体制进一步理顺,县、乡(镇)食安委建立健全,工作职责、任务明确,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县、乡(镇)食安工作制度进一步拟定并落实,食安工作目标考核分值普遍从1分提高至4分,提高了必要的、刚性经费保障;突出了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总体来说,自州人大常委会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审议意见在全州落实推进之后,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呈现出基础条件逐步夯实、能力建设明显提升、执法队伍精气神有效提振、工作质量和效率有所提高的特点。

  二、研究处理情况及工作成效

  (一)强化宣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形成

  各县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加强执法检查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和灵活多样的形式,科学监管、严厉整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培训教育和宣传力度,重点对投诉热线、投诉举报方式、投诉举报受理范围、投诉举报奖励办法进行了宣传,同时深入各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以下简称 “三小”)经营户进行点对点宣传,面对面讲解,不断增强“三小”单位食品安全意识;鼓励小作坊提档升级;与农民夜校相结合,用通俗易懂、拉家常的方式向农牧民群众宣讲食品安全知识。着力营造“部门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参与”的食品安全共治氛围。2017年全州共开办食品安全电视、报刊专栏21个,开展食品安全讲座5次,刊登食药新闻稿件160期,更新发布监管动态及科普知识710条,组织编发《甘孜州食品安全信息》13期,阅读量达10万余次,发放相关法律法规读本和科普宣传资料7万余份,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八进”巡回大宣讲活动,邀请华西医大、成都中医大专家宣讲46次。继续抓好泸定县巩固、九龙县续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全州认定授牌13个乡镇为第一批州级示范乡镇,拉开了州级示范创建工作的序幕。2017年全州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602件,案件数比2016年上升61%,罚没款456.28万元,公开曝光10起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件,发挥了强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二)夯实基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备

  一是各县严格按照州人民政府制发的《甘孜州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定期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全年重点工作,对于省、州督查通报的问题,建立整改台帐、列出清单、整改销号管理。二是各县突出源头治理,狠抓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全面排查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是否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从源头上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三是突出问题导向,狠抓食品安全难点热点问题监管,全面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创建学校“明厨亮灶”,全面加强“三小”监管。四是突出隐患排查,狠抓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应急管理和舆情处置,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截至2018年上半年,州、县食安委召开全体会议36次、联系会议42次,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完成18个县(市)、325个乡镇食安办的设立和挂牌工作,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2460名,基本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格。2017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问题督查11次,检查农牧市场41个、生猪屠宰场32家次、生猪养殖场25个次、食品生产企业142家次、食品经营餐饮单位539家次。州食药监、农业畜牧、教育、旅游、商务、公安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加强舆情监测,互通监管信息。

  (三)强基固本,食品安全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

  进一步落实《四川省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办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出台了《甘孜州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甘孜州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州、县(市)、乡(镇)三级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州委州政府目标办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县(市)党委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对各县(市)绩效考核的权重由3%增加到4%。各县(市)对其属下单位的食安工作目标考核分值普遍从1分提高至4分,各乡(镇)与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县、乡(镇)食安办及食安委成员单位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村),现场指导食品安全常规监管工作,基本达到人人懂监管、会监管的目标。

  (四)注重实效,食品安全能力建设进一步跟进

  一是进一步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公开招聘、考试考察、推荐测评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广招人才,用以弥补监管人才不足的问题。同时,采取送出去、请进来、委托培训等方式,组织各县(市)分管领导、食品安全监管人员520余人次赴四川大学、浙江大学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综合能力培训。组织乡镇(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培训36场次,举办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班54期。二是加大监管经费投入。2018年州本级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目前已到位各项经费171万元。各县政府将食品安全专项经费纳入预算,在财力十分拮据的情况下将每年10万左右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了人均每年5000左右的公用经费,划拨27万元用于执法取证、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抽检等,落实了食品快速检验车。三是进一步提高监测能力建设。始建于2015年,总投资1400余万元,使用面积达2560平方米的甘孜州食品药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拟于今年10月竣工并交付使用,届时食品检验检测项目可增扩至100余项。截至2017年底,全州33个基层监管所已挂牌运行,共配置执法车28辆。申报2017年县级食品快检车投资计划13辆、2018年投资计划5辆,目前已与中标商签订协议,计划9月份投入使用。建立云协同OA办公平台,规范部门内部工作流程,提高沟通协作能力,实现信息共享。乡城、九龙、德格、道孚等县构建食品安全智慧信息监管与社会化共治平台。

  (五)回应民声,食品安全整治效率进一步提升

  截止2017年12月底,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29093人次、执法车辆4513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0742家/次,查办食品案件334件,罚没款361万元。其中,查处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12件,罚没金额2.17万元;开展针对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边远乡镇、寺庙周边、旅游沿线的“百天飓风”行动,共查办案件88件,罚没款123.8万元,没收不合格食品3600公斤;深入雅江、理塘、道孚、九龙等县开展酒类专项整治,查处各类假酒4888瓶;查处炉霍、色达、稻城等县不合格风干牦牛肉、检疫不合格冻肉、不明死因牛肉、鸭肉干冒充牛肉干等案件,处罚金合计88.01万元;重点整治海螺沟、稻城亚丁、康定木格措、丹巴甲居、九龙伍须海、色达五明佛学院等景区及318、317沿线,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78家次,流动摊贩856家次,立案61件,罚没款79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食品安全执法检查的密度和广度还不够。原因是很多县、乡(镇)、村存在编制和人员待遇等方面的问题。建议:建立长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强化综合协调能力。同时,深化县、乡(镇)、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落实乡镇政府、村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明确专职岗位、专职人员,充分发挥其在排查隐患、信息报告和协助执法等方面的作用。

  (二)被监管对象主体意识不强,内部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上还做得不够。调研组实地对雅江县呷拉镇片区寄宿制学校食堂、巴塘县教育园区、白玉县察青松多酒店、甘孜县富利超市、丹巴县半扇门中学、康定市青藏谷地农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2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资格、进货凭证、经营台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以及道孚县龙灯乡政府、丹巴半扇门乡政府等7个乡镇食安办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超市不同程度存在货架上存放临近过期食品、食品包装均有破损现象;菜市场卫生脏乱的情况。建议:一是建立检查人员的巡查制度和巡视检查内容,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使日常检查经常化。二是建立举报制度,让消费者积极参与卫生监督。建立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举报食品安全的群众进行物质奖励。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监管举报奖励办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公开表彰先进典型,发动群众积极反映食品安全违法线索,使广大群众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员、监督员。三是对纳入监督检查的食品批发市场、超市、食品蔬菜店、酒店和风景区餐饮店铺等流通环节和经营环节的食品、肉制品、水产品、蔬菜、饮料和酒类进行严格食品安全检查。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现经营卫生条件差、商品进货渠道不清、食品质量无保证等情况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对经营者进行规范教育,并将不合格食品下架销毁,将经营者记录在案;对酒、糕点、火腿肠等食品,如过期、变质、三无商品要强制下架、退出市场,为人民群众建立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五是效仿雅江县两河口电站食堂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式,抓好学校食堂卫生以及食品安全的常态化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工作流程,严把食品进货关、贮存关、加工关,加强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执行留样制度,做到每天有检查、有记录。

  (三)乡(镇)、村食品安全工作很薄弱,监管力量、监管意识差。建议:进一步突出源头防范、强化全链条监管。重点把住投入品使用关,抓好产地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各村食安协管员要严格执行申报登记和备案管理,提前介入、加强指导,切实搞好农村自办家宴的现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承接农村家宴的农村厨师的动态监管,严厉打击未经备案登记承接农村家宴的行为。要加强指导和抓好风险控制,农村家宴菜肴尽量以蒸、烧、炖、煮为主,不具备凉菜加工条件的不得提供凉菜,禁用生食海鲜等高危食品,严禁使用亚硝酸盐、野生菌、腐烂变质食材加工食品;对后厨燃料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专人添加使用、专屋存放,离食品加工区25米以上。要抓好应急处置,一旦发生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事件,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处置应对工作,避免事态恶性发展。

  (四)食品安全检验监测工作仍然滞后。按照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要求,我们的食全工作差距还很大。调研中普遍反映存在检验能力不足的问题,食品检验设备滞后于食品行业的发展,县级食品安全的检验主要是在县疾控中心,基层的设备落后陈旧,很多仪器检验灵敏度不高、准确度低,无法得到更加准确的结果,对消费者的举报不能形成准确的判断。建议:一是各级政府都要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加大对食品监管工作的经费投入,加大对检测设施设备、执法车辆、视频设备、工作经费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二是加强检测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结合机构改革,充实监管队伍,加强对现有监管队伍的培训, 着力提高监管水平。三是建立覆盖全方位的检测体系。在县、乡(镇)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健全和强化食品检验监测中心功能和作用,形成技术检测力量集中、资源互补、高效运作的格局。基层的食品安全监管单凭借监管部门远远不够,在小作坊、小商贩、小餐饮遍地的地区食品监管往往力不从心,可以探索推行民众自发组建协会的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监督,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食品监管部门采用有奖举报制度,鼓励民众举报非法生产的小作坊等。在学校、乡镇成立食品安全协会,扩大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参与度,增强独立市场主体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真正做到食品安全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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