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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宾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 2021-12-31 来源 宜宾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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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促进宜宾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19年,宜宾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对全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情况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并跟踪了解有关情况。

  一、做法和成效

  宜宾市人民政府把教育优先发展作为民生大计、兴市大计,县(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强化责任,增添举措,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组织有序。一是各级高度重视。全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要求,及时安排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意见,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形成了统筹推进的工作合力。二是分步推进实施。各县(区)紧密联系实际,紧盯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统筹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升级改善办学条件,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建设,调整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努力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超大班额,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三是强化工作保障。市、县(区)各有关单位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总体工作目标和65项任务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在规划建设、经费保障、教学管理、教师待遇、编制管理等方面协同推进,形成党委统揽、政府负责、教育牵头、县级主抓、部门支持的工作机制。

  (二)措施有力。一是着力基本均衡。紧紧围绕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标准和要求,坚持全市一盘棋的工作理念,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科学制定规划,调整优化城乡学校布局,扎实抓好城乡学校标准化建设,着力弥补问题短板,确保基本均衡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大投入保障。2014-2018年,全市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累计投入29.15亿元,建设校舍136.01万平方米,采购设施设备4.32亿元,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其中:2018年,市级财政投入经费2600余万元,用于教育精准扶贫等相关工作。2019年计划实施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项目,各县(区)迅速启动,目前,有10个已投入使用。三是强化督促指导。2018年,紧紧围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迎国检,市政府督查室、市教育督导办实行挂牌督办,实施每月督查、蹲点指导、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回访督查等制度,当年督促整改落实1149个问题。2019年,组织督导评估专家团队实地调研学校56所,督促整改问题,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迎省检、学校安全等开展督导,巩固深化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

  (三)成效明显。一是城乡教育差距缩小。通过实施“全面改薄”等项目建设,“建、撤、并、保”农村学校,调整优化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多措并举盘活用地存量、教育资源,新建、改建、扩建、置换了一批城镇学校。通过以城带乡结对帮扶、先进带后进、学区(乡镇)内走教制度、线上+线下多元培训等方式,多渠道输血建强农村师资,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范围和规模。二是办学条件得到改善。2018年,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共投入8.55亿元,建设校舍79.11万平方米。实现按规划进度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目标任务,弥补了学校小硬件等短板,完善提升了信息化装备,进一步改善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三是实现全域基本均衡。2018年,全市所有县(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2019年翠屏区、南溪区将接受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标志着全市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发展迈进。

  二、困难和问题

  调研发现,全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各项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困难亟待解决。一是优质均衡尚有差距。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向城镇集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源结构性、阶段性短缺矛盾突出。截止2018年底,全市小学、初中规模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超过2500人的学校,56人以上大班额还有一定数量。一些地方的农村学校、民办学校学位未用够。因行政区划调整,两个市辖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亟待优化。全市小学、初中的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等办学条件相关指标有待提升。部分城镇学校老校区受地形限制,实施扩建难,生均占地不达标的现状难以根本改善。有的学校桌凳、照明等设施、体育运动场地、教学教辅用房、学生宿舍未达标。部分农村小规模学校运行经费不足。二是发展存在要素瓶颈。2019-2021年全市将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程124项,资金配套筹措压力大。部分涉及征地的项目用地受限,拆迁、建设相对滞后。各县(区)义务教育学校不同程度存在阶段性、结构性缺编现象(中心城区尤为突出)。一些城郊农村学校教师长期不流动导致年龄结构老化,部分农村小学未配齐音体美、外语、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城区学校现有教师数量不能完全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全市教师编制总量系2012年核定,一直未增编。三是联动协作有待加强。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尚未建立健全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等制度机制。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和跨区域调整机制尚未有效建立,教师“县管校聘”工作推进不平衡。农民工子女入学在中心城区等人口流入地矛盾比较突出。

  三、对策和建议

  围绕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和长江上游区域性教育中心的目标定位,按照新时代义务教育发展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发展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增添工作措施,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新期待。

  (一)着力改进提升。一是夯实基本均衡基础。对照《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国家及省督导评估指出的问题,指导督促各县(区)及时整改到位。认真研究、完善措施,逐步解决小规模学校运行经费不足的问题。二是按时消除大班额大校额。紧密联系实际,对照任务要求,科学制定完善各县(区)义务教育校点布局规划,优先统筹纳入市县乡国土空间规划。分年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项目,通过撤、并、迁和新建、改建、扩建,统筹利用市、县(区)各级教育资源,努力新增学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市级层面要加强对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规划引领,指导县(区)通过土地增减挂钩等方式,统筹优先保障全市义务教育等学校建设用地需要。采用以名校带弱校、集团化办学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规模,充分挖掘利用城镇近郊农村学校学位资源,吸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回流户籍地,采取措施有效利用民办学校现有空置教育资源。三是探索优质均衡发展创新之路。支持指导两个市辖区做好迎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省级督导评估各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盘活利用市、区两级现有教育资源,中心城区内大专院校实施搬迁后的老校址,应综合评估其地理位置、办学条件,优先满足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办学需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强化统筹,指导相关区县积极应对行政区划调整后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帮助化解管理体制、办学条件等方面困难,为全域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探路夯基。四是着力均衡配置义务教育教师资源。市、县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县管校聘”工作的指导,开展专题调研,摸清各县(区)学校编制总额定编、用编、缺编,以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结构性缺编情况,合理调整优化编制结构,优先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编,通过调剂、招考师资等多种方式补充教师,满足学校办学需求。

  (二)抓实过程监督。一是依法加强督导。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国家、省教育督导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落实市政府的相关工作要求,依法加强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的专项督导,将其纳入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完善督查结果公告和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各级人民政府定期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教育督导工作。二是开展专项监督。对未落实市委要求,未按市政府实施意见、任务分工履行职责,或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相关工作推进滞后,影响全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相关单位、县(区),通过适宜有效方式,督促各相关单位、县(区)抓实有关工作。三是组织目标督查。市级相关单位适时逐项检查任务分工完成情况,确保市委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有序实施。

  (三)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落实工作协调机制。市级各牵头单位要按照市政府明确的任务分工,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抓实相关工作。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市政府实施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协调作用,适时汇集各项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履职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二是严格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等工作制度。市、县(区)有关牵头单位要制定有效措施,把住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建设、验收等关键环节,切实保障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标准化学校落地落实。三是完善项目资金投入机制。市、县(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认真研究上级政策,提前做好项目储备、规划编制,通过争取上级项目、专项资金、地方债券等方式,解决资金投入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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