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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宾市中心城区体育设施的调研报告

时间 2021-12-31 来源 宜宾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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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健康宜宾建设,2019年,在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组成调研组专题调研中心城区体育设施情况,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现状特点

  近来年,宜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心城区体育设施建设,着力健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提供高质量公共体育服务,建设健康宜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资源禀赋有特色。通过实施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多条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的建成投运,中心城区交通更加便捷,有利于举办大型体育赛事活动。大力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实施了长江生态综合治理等工程,使市区内江河岸线、水库湖面、丘陵山区等资源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体育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具备了开展汽车自驾、滑翔、公路自行车、山地自行车、登山、徒步穿越、露营、马拉松等富有特色的户外运动项目,以及发展健身、休闲娱乐、观赏、旅游、购物为一体的特色体育旅游项目、产业的基础条件,辐射广泛、独具特色的休闲体育旅游圈的优势初步彰显。

  (二)设施建设有基础。全市公共体育场馆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其中:中心城区有市级体育场馆2个,区级综合性公共体育场馆 2个。部分县区建有体育场、田径场。各县(区)均在学校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建有体育场馆设施、全民健身场所,城市居住区、公园绿地、农村聚居地等也布局健身步道、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小型体育运动场所,建有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543个,全民健身路径530条。中心城区民营健身体育场地蓬勃发展。

  (三)广大群众有期盼。中心城区体育资源富集,人口聚集度高,全民健身、健康生活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日益强烈,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33%约180余万人。各类体育协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活动形式丰富,影响不断扩大,市级有篮球、网球、足球、马术、水上运动、航模运动等各类体育协会29个。中心城区有劲浪等体育用品商城,沃尔玛、莱茵、东方时代等大型综合商城均设有体育用品、服装等专柜,此外,不断涌现的各类体育专卖店、健身机构和场所,反映出旺盛的体育消费需求。

  (四)体育工作有成效。每年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达150余次,人数达12万余人次,各项指标在全省名列前茅。竞技体育综合水平处于全省前列,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储备人数增加,全年常训人数3000人以上。人才输送效益突出,以邹敬园为代表的宜宾籍运动员,在国际国内大赛上崭露头角,宜宾健儿在国际国内大赛上参加项目、人数、获奖人次大幅提升。在翠屏区、南溪区成功举办的四川国际自行车联赛首战赛、“五粮液”杯四川?南溪中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中国大学生排球联赛、2019长江首城中国酒都?宜宾国际马拉松精英赛等赛事活动,显示品牌赛事推广力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二、主要问题

  尽管全市及中心城区体育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但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还不适应,与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的目标还不匹配。一是人均体育场地标准不高。2018年我市及中心城区人均体育场地与2014年第六次普查比,虽有了大幅度增长,但与国家《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任务要求比,还有一定差距。城市小区有的未严格按标准配建体育设施。二是举办综合赛事条件欠缺。已建成的市级及市辖区体育场馆建设标准不高,尚无跳水、游泳、羽毛球等项目训练、健身、比赛的标准体育场馆,项目类型、观众席位、交通组织、配套设施还不能完全满足省运会等大型综合赛事要求。三是缺乏专项公共体育设施规划。未制定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仅在区域性城市控规中进行技术指标规划,对中心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场馆类型、建设标准、建设时序、建设主体缺乏系统研究,由于建设主体、场馆类型及规模定位不明确,部分已规划的体育场馆迟迟未建,中心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不合理、类型不齐备的矛盾日益凸显。四是政策协调机制有待完善。缺乏体育设施建设利用统筹协调机制,现有公共体育资源利用不足。尚未建立健全落实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设施建设的制度或措施,社会资本参与体育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不高,部分民营体育机构运行困难。

  三、对策建议

  紧紧围绕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要求,以申办省运会为抓手,以完善中心城区体育场馆设施体系为重点,科学统筹规划布局,合理设置场馆规模,弥补体系短板缺位,提升中心城区体育服务能力。

  (一)联系实际,科学规划。一是认真分析,研究对策。用好第七次体育场地普查数据,精准分析研究中心城区人均体育场地情况、体育场馆设施现状及使用等情况,为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机制,制定专项规划,推动体育场馆建设、赛事活动开展、体育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依据,为申报举办省运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二是规划先行,合理布局。立足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的发展定位,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取申办省运会、人民群众健身的现实需要,在新一轮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对应国家对体育人均用地指标的相关要求,以不低于200万人口的城市规模进行规划,同步制定中心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合理规划布局不同规模、类型的体育场馆和全民健身设施,弥补中心城区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建设的短板缺位,优化调整中心城区公共体育设施布局。

  (二)明确重点,分类建设。一是强化统筹,加强市级体育中心建设。围绕国家级、省级重大单项、综合体育赛事活动要求,由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对标国家级、省级大型体育赛事的场馆标准,谋划建设可容纳3.5万人以上的市级综合性体育中心及附属体育馆、游泳馆和球类综合馆等体育设施项目。二是分级负责,有序推进各区级全民健身中心建设。改造提升、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市、区合力做好老旧体育场馆改建。三个市辖区政府应根据区划调整、人口流动、产业布局等变化,加快建设各自区域内区级体育中心、体育活动场地及其配套项目,以及社区、绿地区域等体育设施建设,使每个街道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健全完善15分钟健身服务圈。三是注重融合,拓展建设公共体育基础设施。结合城市建设、棚户区改造、乡村振兴等项目实施,合理利用城市绿地、公园、广场及空置场所,规划新建篮球、网球、足球、羽毛球、游泳等群众喜闻乐见、广泛参与的小型运动场所。充分利用中心城区山体、岸线、绿地等资源,建设体育特色小镇,新建房车营地、山地自行车、滑翔比赛场地及体育拓展训练场地等文体旅融合项目,提升公共体育设施服务能力,促进全市竞技体育、群众体育运动、新兴赛事活动的蓬勃开展,提高市民的幸福感。四是强化协作,确保小区配建体育设施落实到位。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落实联审联批制度,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居民住宅区时,把居民住宅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作为刚性要求,纳入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使用。对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健身场地设施或已有未达规划建设指标的,应因地制宜配建相应设施。注意保留利用现有体育场馆,确需调整的可另行选址建设。

  (三)健全机制,融合发展。一是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市、区政府要在宏观管理、政策制定、资源整合调配、工作监督评估、协调部门联动等方面发挥领导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有效措施,弥补短板缺位,推动落实工作。二是健全投入激励机制。拓宽资金渠道,积极争取中、省政策资金,市、区财政资金强化保障,用好用活体育彩票等资金,保障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体育场馆建设及其维修、管理的必要资金,加强对社区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闲置场地、场馆的改造。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制定政策鼓励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确保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建设体育场馆,开发和运用体育组织、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和活动等无形资产,促进文体旅融合发展。三是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地方标准、全民健身相关规范和评价标准,将城市体育场地建设数量、新建场馆功能质量、保证场馆良性发展政策措施、促进全民健身保障制度作为衡量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工作绩效的评价指标,融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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