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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阳市学前教育普惠性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 2021-12-31 来源 德阳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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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5日在德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百零四次主任会议上

 

德阳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为深入了解学前教育普惠性发展情况,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一要点五计划”工作安排,5月16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在常委会副主任李芳芳带领下,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深入蓥华山路配套幼儿园、黄河东路幼儿园、经开区第一幼儿园等幼教场所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和听取汇报,详细了解了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开展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学前教育普惠性发展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

  发展,2015年、2018年分别就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视察和调研。在调研视察中,市人大常委会发现我市学前教育存在资源总量不足,普惠性资源总量不足,学前教育选址规划不到位,民办学前教育占比较大、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市教育局紧紧围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安全这一核心目标,采取了一系列强弱项补短板的举措,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取得突出成效:截至2020年底,我市共有幼儿园558所,较2018年新增27所;在园幼儿共有91707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2018年的93.9%增加至95.5%,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由2018年的51.8%增至52.9%,普惠率从“十三五”末的56.07%提高到80.09%。普惠率全市范围实现“80、50”普及普惠攻坚目标,基本形成了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做法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针对历史形成的民办园占比高、幼儿园布局不合理、城区幼儿园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等问题,市委市政府、市级相关部门把加快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全面提升保教质量等作为调结构补短板的重要突破,先后出台了《德阳市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行动方案》(德委办〔2020〕24号)、《德阳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德办发〔2019〕36号)、《德阳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德阳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德教〔2020〕2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德教〔2020〕37号)等一系列文件,高位谋划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二是坚持多措并举,五大途径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截止2020年,通过规划走在前、新建公办园、发展普惠园、治理配套园、重点突破中心城区等方式,中、省、市、县各级财政共投入7.18亿元,新建、改扩建城乡公办幼儿园50所,提供学位1万余个;新增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28所,提供学位2.5万个。

  三是坚持要素保障,建立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体系。建立健全公办园建设运行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全市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在今年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经费支持保障机制,市区两级财政实施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政策,建立了普惠性民办园财政奖补机制。广汉市、绵竹市、什邡市均执行了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的补助标准,罗江区、中江县从今年起分三年逐步达到500元的补助标准。积极探索在编教师持续补充机制和教师队伍专业发展机制,旌阳区、经开区创新用人机制,探索“两自一包”改革(自主管理、自主招聘、经费包干)保障教职工按需到岗。同时,将幼儿园园长、教师纳入全市知名校长、特级教师、知名教师评选范围,全市共评出幼儿园特级教师、知名教师和知名园长18人,共建立幼儿园名师、名园长工作室6个。创新幼儿教师培训模式,将民办幼儿园纳入培训体系。

  二、当前学前教育普惠性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区域分布不均衡。2020年,全市学前教育普惠率虽然已总体达到80.09%,但受历史原因和各地政府保障水平影响,各县域学前教育普惠率水平参差不齐,比如:绵竹市普惠率已达到87.04%,罗江区已达到85.91%,而市中心城区仅为74.12%。

  (二)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不足。2020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共1320个班,根据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每班按“两教一保”配备,应配备保教人员3960人,而目前实际在编专任教师仅1292人。预计到2025年,全市将新增公办园23所、264个班,按此规模测算需专任教师就528名,专任教师编制缺口将达到1876个。目前,大量小学附设园和乡镇中心园专任教师编制严重不足,基本采取配备少量在编教师、聘用大量临聘教师的方式解决。

  (三)保教质量城乡间、园际间差异较大。受投入水平、办园条件、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教育理念、家长观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市城乡、公民办幼儿园、公办单设园和附设园之间的保教质量、办园水平还存在较大差异。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党中央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上不断取得新进展”。2020年9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规范学前教育实施,提高全民素质”。“十四五规划”中也将“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重要组成部分。2020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新时代深化改革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中也提出了“到2025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超过50%”的发展目标。德阳市委八届十三次全会提出了“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建成教育强市……的”远景目标。

  (一)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一是健全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学前教育投入机制。二是完善普惠性幼儿园建设长效投入机制,将公办园建设、政府购买服务、教师培训、骨干培养、名师打造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三是建立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制度。四是健全成本分担机制,实行公办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和民办园价格监管。

  (二)解决区域结构性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大力

  开展公办幼儿园建设行动、普惠性幼儿园增量行动。一是编制县、乡(镇)、村的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二是规范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建立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三是多途径拓宽普惠资源供给,支持街道、村集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高校举办普惠性幼儿园,规范建设普惠性民办园。

  (三)进一步强化幼儿园监管。积极开展保教质量提升行动、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安全监管提质行动。一是规范发展民办园,稳妥实施民办园分类管理,遏制民办园过度逐利行为。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落实民办园年度报告和年检制度。三是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幼儿园信息公开制度和违规失信惩戒机制。

  (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创新幼儿园教师用人机制。公办园探索采取“经费包干、自主管理、自主招聘教师”或者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等方式解决教职工不足问题。民办园按照标准配齐教职工。二是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支持普惠性民办园改善教师待遇,逐步缩小公办民办、在编与非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差距,逐步做到同工同酬。三是提高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开展科学保教专业能力建设,实施“双十双百”幼儿教师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幼儿园教师和园长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和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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