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已经成都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立法服务工作,加强工作沟通,实现“引导规范成都市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立法目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规处经向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及相关省级政府部门机构广泛征求意见后,于4月15日组织召开了条例立法服务工作座谈会。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成都市政府法制办、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老龄办相关处室负责人应邀参加了会议。会议按照立法法和我省立法条例的要求,牢牢把握维护法制统一原则,紧紧围绕合法性审查,结合征求意见的情况从立法目的、立法原则、立法内容和立法技术等方面对条例进行了深入论证,着重对法律责任的设定展开了讨论和研究。会议的组织召开,有力地加强了立法工作层面的沟通,为《成都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下一步立法服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