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立法工作 > 立法动态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征询意见座谈会

时间 2016-10-19 来源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规处
[ 字号大小:]

 

 

  10月17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座谈会,与巴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征询意见情况进行面对面地沟通交流,重点围绕该条例合法性、技术性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指出,地方性法规要做到与上位法不抵触,法条中的禁止性规范要充分考虑,严格按照规范和程序开展立法工作,在维护法制统一的基础上又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同时强调继续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加大沟通协作,形成立法工作合力,做好立法服务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是巴中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后的首部实体性立法。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长云表示,法规草案征询意见通过座谈会的方式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充分讨论,有助于法规草案的服务工作,将继续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报送市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审议。

附件:

分享到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意见选登

我来说两句

查看所有评论
用户名:

(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 匿名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