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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赴眉山宜宾开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正案(草案)》立法调研

时间 2017-08-31 来源 法工委社会法规处 行政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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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正案(草案)》的立法服务工作,8月21日-24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贺文、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率队先后赴眉山、宜宾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实地调研了眉山市丹棱县丹棱镇龙鹄村、洪雅县蒙牛奶牛场、宜宾市南岸污水处理厂、宜宾丝丽雅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翠屏区宋家镇,分别就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长江上游生态建设和水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监测等方面与当地基层干部同志、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座谈会上,调研组认真听取了眉山、宜宾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工委,环保、住建、水务、农业、畜牧、市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领域内的部分人大代表以及宜宾丝丽雅集团公司、宜宾市贝尔环境检测公司等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就当前我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工作实践中的主要经验与做法和我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具体修改等作了深入探讨。会上,还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正案(草案)》进行了研究交流。

  省环保厅副巡视员张金汉、甘孜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胥晓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规处、行政法规处、环保厅政策法规处有关同志参加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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