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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工委赴广东开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正案(草案)》立法调研

时间 2017-08-31 来源 法工委社会法规处 行政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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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正案(草案)》的立法服务工作,8月17日-18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带队前往广州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认真听取了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广东省环保厅关于《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制定过程及贯彻实施的情况介绍,并结合我省环境保护条例的修订,就环境准入、规划环评、生态补偿机制、河长制、跨区域流域联防联治,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自然保护区环境保护,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展开了深入探讨。会上,还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正案(草案)》的修改作了交流。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规处、行政法规处、环保厅政策法规处有关同志参加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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