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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座谈会

时间 2020-04-03 来源 省人大城环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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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赤水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按照工作方案和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拟于今年5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按照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前期,省人大城环资委会同有关单位起草了《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立法工作质量,推进立法工作进程,4月1日下午,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锦江大礼堂前厅303会议室召开了省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座谈会,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梁伟华主持。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冯军,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出席会议。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司法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及泸州市人大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围绕加强四川省境内赤水河流域保护,规范流域开发、利用、治理等方面,就《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条款进行深入讨论和研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梁伟华主任委员表示,制定《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是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来川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时对加强跨省协同保护赤水河流域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促进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流域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我们要借鉴邻省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突出我省工作特色,夯实立法基础,确保立法质量,真正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感谢与会同志对《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相应条款提出的意见建议,希望继续为《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制定建言献策,凝聚工作合力,共同为建设美丽四川贡献力量。

  会后,省人大城环资委将会同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和泸州市人大、生态环境厅,汇总和梳理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加快工作进度,为下一步提请常委会审议《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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