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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城环资委赴泸州开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

时间 2020-04-13 来源 省人大城环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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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率队赴泸州市开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并召开了座谈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樊晟,省人大城环资委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的同志一同参加调研。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自2012年7月1日实施以来,对于规范物业管理工作,促进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与上位法保持一致,2018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进行了修正。为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对条例进行修订。

  在立法调研座谈会上,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建国介绍了《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的基本情况,并对修订《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提出了意见建议。江阳区、龙马潭区政府,市级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部分街道、社区和物业公司的代表对条例的修订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樊晟副厅长介绍了条例修订工作开展情况并指出,按照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对基层治理中物业管理行业的定位要求,本次条例修订有可能会对物业管理条例的框架全面重塑,力争将物管行业中的“五大矛盾”转化成“五大合力”,以适应从增量发展到存量提质的城市发展模式变化需要。

  会上,梁伟华强调,物业管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是基层治理的重要一环,修订物业管理条例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他同时从领导要加强、定位要准确、内容要明确、监管要到位、服务要高质、行业要发展等六个方面对条例修订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下一步,省人大城环资委将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继续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尽快形成《条例(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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