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座谈会,听取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天府新区部分街道办事处、社区代表的意见建议,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田万国、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朱识平、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俊、住建厅二级巡视员何华荣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围绕物业管理活动中加强党建引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职责、电子投票平台建设、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构成、物业管理委员会运作等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对相关条文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田万国指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承担着指导、协调等重要职能职责,此次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参加的立法座谈会取得良好效果,各位参会代表准备充分,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将认真梳理、研究、消化、吸纳。下一步,还将听取业主、物业管理基层行政主管部门等其他主体的意见,力争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制定一部高质量且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