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座谈会,听取来自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温江区、郫都区、高新西区部分小区的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代表的意见建议,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朱识平、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俊、住建厅二级巡视员何华荣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围绕物业管理活动中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权责、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表决规则、物业服务区域划分、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备案、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护、消防安全、电动车管理等充分发表意见,并对相关条文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朱识平指出,物业管理条例与每位业主息息相关,此次立法座谈会取得良好效果,各位参会代表准备充分,提出了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将认真梳理、研究、消化、吸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