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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时间 2021-10-18 来源 法工委备案审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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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4日-15日,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田万国率队赴内江市、重庆市开展《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草案)》立法调研。调研组前往沱江对口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威远县东联镇乌龙河威远段,详细了解内江市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情况。调研组分别在内江市、重庆市召开座谈会,听取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对《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草案)》的修改建议、《重庆市河长制条例》主要制度设计以及实施情况,并围绕河湖长制地方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讨论。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田万国表示,实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对水环境治理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制度创新,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此次调研听到很多好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厘清了条例草案的修改思路。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下一步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研究、积极吸收采纳相关意见建议,抓紧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俊、省水利厅副厅长王华、省河湖中心主任刘锐、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等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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