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立法工作 > 立法动态

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赴广元开展《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时间 2021-10-19 来源 省人大城环资委办公室 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规处
[ 字号大小:]

 

  目前《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已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第二次审议,为做好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工作,10月13至15日,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智刚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委主任委员屠锐联合带队赴广元市开展《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协同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前往广元市上石盘水电站、红岩港实地查看嘉陵江流域水电站开发建设、行洪安全、生态流量监管、船舶港口环境风险防范等工作情况;前往旺苍县国华镇、双汇镇实地调研嘉陵江段东河流域河道小支流保护、沿河污水处理、尾矿库管理情况;并在广元市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围绕《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与参会的广元市相关政府部门、电力公司、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以及人大代表等讨论交流,广泛听取其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

  嘉陵江是长江流域面积最大的支流、川渝两地共界河流、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沿岸群众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环境服务功能。调研组认为,川渝协同立法保护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不仅事关流域沿岸人民福祉,也是切实落实《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合作协议》的具体体现,这对川渝两地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统筹推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补齐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短板有很显著的作用;与会同志做到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地区实际出发,提出的意见建议质量高、接地气,调研组汇总后将在条例草案修改中认真研究并吸取采纳,努力将各方面共识转化为立法成果。

  省人大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张景蓉、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茆爽以及重庆市人大城环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的相关处室同志参加调研。

附件:

分享到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意见选登

我来说两句

查看所有评论
用户名:

(您填写的用户名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 匿名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