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至27日,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江建明、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杨筠率队赴巴中市、广元市开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前往平昌县笔山镇凤凰社区、镇龙镇翻身村、苍溪县白驿镇岫云村,深入了解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垃圾处置情况;在平昌县笔山镇卫生院、镇龙镇卫生院和通江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民胜镇卫生院实地查看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到通江中学高明校区查看建筑垃圾处置情况。并分别在平昌县镇龙镇、通江县召开立法座谈会,与当地人大、政府、村社干部、基层群众、人大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座谈交流。
调研组表示,修订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我省落地落实的重要举措,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下一步将认真梳理研究、积极吸收采纳各方面意见建议,抓紧对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此外,调研组还就《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四川省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草案)》《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听取了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建议。
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赵乐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规处、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住建厅城建管理处、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中心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感染管理部有关同志参加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