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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农业农村委赴眉山市开展修改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

时间 2022-11-09 来源 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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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人大农业农村委2022年度立法调研工作计划,11月7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员徐建群率队赴眉山市洪雅、丹棱县等地开展修改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洪雅县动物疫控中心实验室、蒙牛现代牧场、东岳镇畜牧兽医站、县牛羊禽集中定点屠宰场、丹棱县忠祥农场、祥瑞生猪屠宰场、动物疫病监测诊断实验室等地调研,征求对贯彻实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的修改建议;了解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机制建设、动物疫病风险评估预警、监测净化、运输备案、无害化处理、检疫等制度落实情况;调研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和市、县政府在应急物资储备、检疫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调研组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5月1日起施行。适时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既是立法问题,也是民生问题、生态问题。将动物防疫纳入法治化管理,有利于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有效管理,从而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有利于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有利于促进我省养殖业健康高质量发展,保障市场供给和维护市场秩序;有利于促进绿色发展、推动现代畜牧业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此次调研的目的就是广泛听取大家意见,充分论证,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修法打下基础。
  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富刚参加了此次调研,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立胡左格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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