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做好《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雁飞率调研组前往浙江、安徽、江西三省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浙江省杭州市、嘉兴市,安徽省黄山市,江西省上饶市、景德镇市,实地调研了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等立法及管理利用等情况。

王雁飞指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类型,是传承优秀文化最综合、最完整、最系统的载体。浙江、安徽、江西三省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起步早、基础牢,制度机制政策较为完善,地方立法保护积累了经验,走出一条“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路径。四川在立法中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坚持守正创新,完善顶层设计,注重活化利用,赓续历史文脉,在历史文化保护管理、相关建设控制要求、有关审查审批程序等方面以立法形式予以明确,依法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纳入法治轨道,传承和弘扬好优秀历史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和民族凝聚力。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朱家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贾瑞云,省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一级巡视员何清,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田文、一级巡视员刘恒等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