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积极推动下,全省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将立法后评估作为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新引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各市(州)严格按照“立法项目有特色、立法过程有经验、法规实施有效果”的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各选择一件具有代表性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审视与评估,形成了一批科学有据、内容详实的评估报告。
在评估工作方式上,各地勇于创新,注重特色化、多样化和广泛性。眉山市、广元市、阿坝州结合当地具有代表性的资源特色,分别选取《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作为评估对象。绵阳市在开展《绵阳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中,组织对条例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和实施情况专题询问,并委托市经济社会调查队开展专业调查。在评估报告的起草和成果运用上,各市(州)从不同维度对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质量与实施情况进行了深刻剖析和评价。宜宾市分析了《宜宾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与本地区其他地方性法规之间的协调关系。广安市在《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中对条例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了详细的统计分析。成都市对《成都市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保护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立法后评估的最终目的是推动法规的完善和有效实施。资阳市健全《资阳市安岳石刻保护条例》配套制度,编制安岳石窟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建立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并联合开展执法巡查。《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施行以来,遂宁市城市生态显著改善,市民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从乐山的世界双遗产保护,到全省各地的历史文化传承、城市精细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后评估正在以其独特的“体检”与“把脉”功能,推动着地方立法从有法可依走向良法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