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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型经营体系 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时间 2021-12-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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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元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坚持“一主一园三突破”的基本思路,以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引领,以科技创新应用为支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着力打造“广元七绝”农产品品牌,广元现代农业得到较快发展。

  一、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思路、目标

      (一)总体思路。按照中央稳定政策、改革创新、持续发展总要求和省委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工作指导思想,以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为基础,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不断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政策措施,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着力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经营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加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2020年,全市构建起支撑现代农业发展,系统完善、充满活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形成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发展领军人、农业服务超市“1+3”广元特色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万个(其中专业大户30000个,家庭农场6000个,农民合作社3000个,产业发展领军人1000个),占常年务农总农户数的60%,经营面积达到200万亩,占总耕地面积80%以上。形成一主多元、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成农业服务超市1000个。

  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着力重点

      (一)着力创新农村土地经营制度。一是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通过确权登记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依法赋予和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流转、抵押、担保等权利,逐步实现承包土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二是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以清产核资、产权登记和股份量化为主要手段,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推进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把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到全体成员,以股份持有的形式落实集体成员的集体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三是引导农村承包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让、互换、租赁、入股等方式 ,促进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集中。四是建立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县区依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乡镇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均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村设信息员,建成县、乡、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形成县、乡、村信息共享,网络互通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二)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是积极引导发展专业大户。充分发挥政府扶持引导作用,将具有一技之长的农户,通过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培育成为专业大户。二是突出发展家庭农场。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新型职业农民和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及城镇居民到农村兴办家庭农场。推进“户改场”,支持家庭承包经营者、专业大户及业主通过流转土地,扩大生产规模,建设家庭农场。三是提升壮大农民合作社。大力发展土地入股、统一经营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拓展服务功能。支持在农产品加工、仓储、运输、销售等二、三产业环节兴办农民合作社。积极引导同区域、同行业、同类型农民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在劳动、技术、产品、资本、品牌等方面开展联合与合作,或通过兼并、合并等方式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选择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推进“场入社”。鼓励家庭农场组建或加入农民合作社,把家庭农场发展成为农民合作社的骨干成员,促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优势互补壮大发展。继续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行动,推动合作社规范发展。四是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快龙头企业上档升级,兼并整合,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积极引进最具实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广元优势农产品深度开发,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推进“社联企”,支持农民合作社与农业企业以订单生产方式紧密联接,引导农民合作社与农业企业互相参股,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大力培育产业发展领军人。重点培育农业产业化领军企业、领军企业家、产业科技领军人、市场营销领军人和农业职业经理人。支持各类产业发展领军人在其专业领域中发挥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

  (三)着力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继续深化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继续推动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进一步理顺县乡共管、县级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县级农业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服务对象三方共同考核机制。进一步落实人员岗位,加强岗位准入管理,切实解决农技人员在编不在岗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基层农技推广工作公共财政保障,加强设施条件建设,改善基层农技推广条件,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二是着力培育经营性农业社会服务组织。按照“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作市场化”要求,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利用自身资本技术优势,成立农业专业服务公司,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全程服务。大力发展农机服务合作社、植保服务合作社、农技服务合作社、信息化服务合作社等服务性农民合作社,支持兴办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农业品牌认证服务等各类农业中介服务组织。支持大学院所在我市建立试验基地、示范基地、实习基地,依托其科研技术力量,开展各类技术服务。引导经营性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奖励补助、招投标等方式,参与公益性服务,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支农助农作用,支持其通过开展经营活动和承接政府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农资供应、产中技术指导、产后产品销售系列服务。把各级供销联合社、社有企业、基层社作为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承接政府为农村经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提供的综合性服务。

  三、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的政策扶持

  一是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政补贴机制。落实兑现国家、省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各项奖补扶持政策。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补贴增量部分优先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二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改善生产条件。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田水利设施、机耕作业道路建设等农业项目优先安排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片规模经营区域内实施,使其具备规模生产条件。三是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教育培训。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总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立足产业、需求导向的原则,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职业经理人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重点,整合农业、劳动、教育等涉农教育培训项目,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四是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优先申报和实施农业种养业产业发展项目。全市整体推进200万亩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工作,坚定不移主推“广元七绝”、剑门关土鸡、白龙湖有机鱼和广元高山露地菜主打品牌,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营销产品提供市场支撑。五是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举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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