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文件资料

四川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和2022年度主要任务

时间 2022-01-12 来源 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办公室
[ 字号大小:]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农业农村委)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常委会办公厅的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紧扣“六个旗帜鲜明”总体要求和“一个要点、三个计划”任务安排,坚持聚焦中心、主动融入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聚焦省委工作重心,高质量推进重点领域地方立法

  坚持立法先行,坚持地方立法同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相结合,着力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着力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把提高立法质量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点,积极推动涉农重点领域改革治理在法治化轨道运行。全年协助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6件,开展立法调研3项,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川开展立法调研1项。

  (一)落实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要求,做好《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制定工作

  按照省委关于出台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的部署和清华书记指示批示,在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宁,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的亲自指导和率领下,农业农村委集中力量、提前介入、全程跟进,与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和省级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针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概念职能和成员界定、机构组成和运行机制、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组织领导和扶持监督等重大问题,密集开展立法调研,多次召开立法工作协调会、座谈会、改稿会,广泛征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村“两委”负责人,村民和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形成高质量的草案文本,提请常委会二次审议即获高票通过并颁布实施,既体现了高效立法,又亮点纷呈。条例作为《民法典》实施后全国首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性法规,为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和发展壮大、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促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法治保障,为国家立法探索了“四川经验”,被农业农村部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上专期刊发全国各地学习参考,得到清华书记多次充分肯定。

  (二)落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做好《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制定工作

  《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后,农业农村委主动发挥专委会优势,积极参与《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三审工作。参加常委会法工委组织召开的《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和集中改稿会,针对条例规定更好地与相关法律法规、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衔接等重点内容,对条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有力配合了条例草案顺利提请常委会审议通过。

  (三)落实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要求,做好《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制定工作

  按照省委关于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加快构建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的部署和清华书记指示要求,在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宁的指导下,在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的率领下,农业农村委组织成立立法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到多地多次开展立法调研,召开多种形式的立法工作会,多渠道征求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省级相关部门、基层园区管理者、农业法规专家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反复研究修改条例草案,提请常委会一审并顺利移交常委会法工委,为常委会继续审议做好准备。

  (四)落实治水兴水工作要求,做好《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制定和修改工作

  按照省委关于完善我省水资源地方法规体系的部署,在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宁,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常委会副主任陈文华的率领指挥下,农业农村委组织成立立法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到多个市州和县区,多方位收集意见建议,多形式研究论证和修改完善草案文本。《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已提请常委会审议通过,《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已提请常委会二次审议,依法规范我省水资源科学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河湖长制实施,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五)做好畜禽屠宰、供销合作社地方立法前期工作

  为依法规范我省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保障我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畜禽屠宰管理地方立法调研,研究论证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向常委会领导报送《关于制定四川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的建议》,按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宁,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的批示要求,积极协调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司法厅和农业农村厅,力促该条例纳入省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国家部署,依法规范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运行,保障供销合作社在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农业农村委组织召开立法座谈会,协助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听取省供销社有关工作汇报,研究立法必要性,需要规范的主要内容,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等,按照铭晖副主任指示要求,积极协调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做好法规申报立项、起草工作方案等准备工作。

  (六)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川开展立法调研相关工作

  在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宁,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的亲自部署和指导下,协助常委会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率队开展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情况及国家公园立法调研,我省业务开展和服务保障工作得到调研组充分肯定。

  此外,农业农村委还积极参与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前期工作,参加立法座谈会,赴福建、广东等地调研学习先进经验。按照《四川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省直部门和单位》规定,该项工作已移交城环资委继续推进。

  二、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增强重点领域监督工作实效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理念,把涉农部门和单位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监督重心,努力使监督工作与省委中心工作、“三农”重点工作、社会关注热点紧密结合。着力改进方式、创新机制,着力找准问题、加强督办,确保查找问题到位、跟踪监督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全年协助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2项,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项,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川开展执法检查1项。

  (一)落实依法推进乡村振兴要求,加强对乡村振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和工作推进的监督

  一是组织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全面有效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工作座谈会,与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人大农业农村工作机构交流乡村振兴实践经验,探讨地方人大如何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和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在完善配套规章,健全工作机制;加强检查督促,推进法律实施;发挥代表作用,汇聚振兴合力;抓好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贡献人大力量,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在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的带领和指导下,赴绵阳、德阳、资阳、内江、广安等地开展推进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调研和宣传,将德阳市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经验做法通报全省学习借鉴,积极推动法律法规全面有效贯彻落实。 三是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及时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印发省政府研究处理,督促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着力强化乡村振兴中法治引领,狠抓乡村产业发展,狠抓农村人力资源政策落实加快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推广,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

  (二)落实依法治水和古树名木保护要求,加强对水利工程和古树名木法规有效实施的监督

  一是组织开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在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率领下,赴成都、眉山、绵阳进行检查,实地查看大型水库、输水渠系、闸坝泵站、饮水安全工程等项目,查阅资料50余册,与当地人大、政府、相关部门和一线水务工作者100余人座谈交流。同时委托其余18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针对检查发现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不足,小微水利工程作用发挥不足,确权划界工作进度滞后,队伍建设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督促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切实发挥好小微水利工程作用,高度重视水利工程科学管理;并对条例进行了修改完善。二是组织开展《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在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率领下,赴乐山、广元进行检查,赴省林草局检查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实地查看名木和一二三级古树保护情况和资料档案,与当地人大、政府、相关部门、养护责任人、基层工作人员、人大代表和干部群众座谈交流,既认真检查条例实施,又注重宣传解读条例规定。同时委托成都、阿坝等8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针对检查发现的科学管护有待加强,补偿机制尚不健全,专项经费投入不足,专业技术力量较为薄弱等问题,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督促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细化落实养护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科技支撑,强化监督执法。

  (三)落实构建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要求,加强对现代种业、川粮油和川鱼产业发展的监督

  一是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四川省现代种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起草审议意见印发省政府研究处理并按期回复,督促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特色品种;大力支持科研创新,积极促进成果转化;加快推进基地建设,培育种业龙头企业。二是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四川省川粮油产业推进情况的报告,起草审议意见印发省政府研究处理并按期回复,督促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建设,提高粮油生产机械化水平,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现代粮油产业体系。三是协助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听取川鱼产业振兴工作情况汇报,指导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川鱼产业振兴工作方案,配合做好省领导联系指导川鱼产业振兴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来川开展执法检查相关工作

  在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宁,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的亲自部署和指导下,协助常委会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率队开展畜牧法和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我省业务开展和服务保障工作得到检查组充分肯定。

  三、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切实提升代表工作质效

  认真办理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代表建议和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办理责任、强化办理措施,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与立法、监督、调研和法制宣传等工作有机结合,认真听取和采纳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积极促进代表关注问题的解决和落实,切实提升办理质效。全年办理代表议案1件,代表建议2件,督办重点建议1件。

  一是认真办理《关于出台四川省淡水养殖管理条例》的议案。召开专题会议征求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议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办理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积极邀请议案领衔代表参加相关调研,及时向代表报告办理进度,征询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按期向常委会报告议案审议结果并回复代表,待条件成熟将适时启动相关立法工作。

  二是扎实督办《关于加强四川种质资源保护与创新利用的建议》。在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的率领下,组织成立督办工作组,建立和落实提建议代表、办理单位、督办单位三方工作联系制度,完善督办机制,明确督办要求,制定办结时限。邀请代表赴四川省农业科学院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园、四川省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邛崃天府种业园区等地开展调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将建议内容转化为工作措施或工作计划,推动我省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创新利用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种质资源保护体系构建取得初步成效。

  三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在办理《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进行执法检查的建议》过程中,邀请代表前往自贡、宜宾开展调研,详细了解各地贯彻实施畜牧法情况,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向省政府提出了修改《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的意见;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畜牧法执法检查,对建议关注的畜禽繁育体系建设、地方品种的保护与开发利用、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在办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全省蔬菜产业发展的建议》过程中,邀请代表前往成都、广元开展调研,实地察看蔬菜种植、加工、运输、储藏等基本情况,与当地人大、政府部门、种植户、蔬菜经营户等座谈;督促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按照“三生同步、三产融合、四位一体”发展总体要求,分层分级建成一批川菜现代农业园区 ,依托现代川菜产业基地,建设一批现代川菜主题公园、休闲农庄。

  此外,农业农村委还协助铭晖副主任完成《四川当前农村集体经济情况分析》重点课题调研。配合机关党组做好迎接省委第九巡视组政治巡视相关工作。

  四、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指导人大涉农工作根本遵循,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

  坚持党建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制度,增强分党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三会一课”为载体,深入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宁在机关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任务,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以健全机制为抓手,调整优化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能职责,使分工更加明确、权责更加明晰,实现人岗相适、人尽其用,实现党建业务融合互促。以严明纪律为保障,坚持重日常、抓点滴,严格落实《进一步严肃常委会会议会风会纪的规定》《关于加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的意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严格遵守机关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财务纪律、会议纪律和保密纪律。通过“以案促改”全面自查自纠,切实消除问题短板和风险隐患;认真清理排查“吃公函”现象,持续整饬“四风”;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把握干部思想动态,加强对全体同志八小时外的提醒监督,增进沟通了解,凝聚工作合力,不断提升知敬畏、守底线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坚持将党史学习教育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紧扣“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总要求,紧扣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纪律严明”模范机关和锤炼“讲政治、顾大局、尽责任、守底线”人大干部队伍的具体要求,建设“学习型分党组”“学习型党支部”。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核心内容,重点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的100年》等书籍资料,在重温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更加坚定“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政治信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使命。把开展三大具体行动作为重要抓手,注重“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创新。牵头做好“乡村振兴我出力”,协助铭晖副主任率队赴省农科院广汉现代粮食产业科技创新转化基地开展调研,促进院地合作;会同省纪委监委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农业农村厅赴眉山市开展蔬菜产业发展和供应保障专题调研。积极配合常委会办公厅开展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工作,协调督促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指导支持沐川县农村集体经济培训、现代农业园区创建、魔芋种植科技示范园建设等工作;指导办公室党支部与沐川县利店镇回龙村党支部结对共建。配合做好“民生实事我监督”,开展农村“厕所革命”进展情况调研,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快农村环境和居民生活品质改善,推进民生实事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把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作为有效检验,以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作为彰显学习教育成效的最大体现,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自身建设水平。

 

2022年的主要任务

 

  2022年,农业农村委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围绕省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在加强涉农重点领域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方面履职尽责,确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涉农工作圆满收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地方立法工作

  1. 协助常委会制定《四川省供销合作社条例》。落实中央要求和国家部署,依法规范和促进我省供销合作事业健康发展。拟于2022年5月提请常委会审议。

  2. 协助常委会制定《四川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健全畜禽屠宰监管体系,强化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为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供法治保障。拟于2022年7月提请常委会审议。

  3. 协助常委会制定《四川省水文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实施办法》已不适应我省水文事业发展要求,将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衔接统一。拟于2022年7月提请常委会审议。

  4. 开展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我省实施办法部分规定与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不一致,需对应修改。据了解,省政府拟将该办法纳入2022年立法调研计划,适时启动修改工作。

  5. 开展修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立法调研。我省实施办法部分规定与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部分条款不一致,需对应修改。鉴于国家层面2022年将有重要政策出台,拟开展立法调研,待国家政策出台后,适时启动修改工作。

  6. 清理机构改革和《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因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化,或与《民法典》条款规定抵触需要修正或废止的涉农法规。拟于2022年9月提请常委会审议。

  二、监督工作

  (一)协助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组织开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执法检查。检查条例实施一年来的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持续推进条例全面有效实施。拟于10月开展执法检查,11月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

  (二)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按照乡村振兴促进法“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有关规定,继续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乡村振兴工作报告,持续督促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拟于11月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

  2.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制定实施衔接过渡期帮扶政策情况,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情况,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情况,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思路举措等。拟于7月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

  3.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四川省川鱼产业振兴推进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贯彻落实省委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决策部署,聚焦稳量增收、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目标,加快构建现代水产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四川由水产产业大省向现代水产产业强省跨越等情况。拟于5月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

  4.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四川省川菜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重点听取贯彻落实省委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决策部署,聚焦产业联动、产品升级、品牌战略、文化提升、人才培养、技术交流以及标准发布,夯实川菜产业发展基础,延伸川菜产业链,推进四川川菜产业发展,全产业链提升川菜产业发展水平等情况。拟于3月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

  (三)配合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农业农村委,兄弟省区市人大农业农村委来川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的联系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代表工作

  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代表建议和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协助常委会领导督办涉农重点建议。

  四、自身建设工作

  深入落实“六个旗帜鲜明”总体要求,以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模范机关为目标,以“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为标准,讲政治、顾大局、尽责任、守底线。按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统一安排,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持续加强委员会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常委会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

分享到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