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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援助“扩域”案件“井喷”凸显三大难题

时间 2013-04-16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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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刑诉法实施后,1-3月全省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是去年同期的2.5倍——
    [变化]
  ◎受援范围扩大:从盲、聋、哑等3类案件扩大至可能判处无期徒刑而无辩护人等5类案件
    ◎受援阶段拉长:从审判阶段扩展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等整个诉讼过程
    [应对]
  ◎物力: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标准由每件200-800元提高至每件500-1500元
    ◎人力:缓解基层办案压力,区域内律师资源共享,一家律师事务所包一个县□本报记者 庞莹
    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法律援助的内容作出重大调整,不仅在受援范围上从原来盲、聋、哑等3类案件扩大至包含精神病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等5类案件,而且受援时间前移至侦查环节,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所获的法律援助将覆盖整个诉讼过程。
    援助范围的扩大,使得我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陡增。然而,当前面临着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案经费少、律师人员少、律师资源分布不均衡等问题,成为实现“应援尽援”目标的一道难题。
  难题一:援助案件陡增
  预计今年案件数是去年的3倍
    去年11月,犯罪嫌疑人阿衣(化名)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被批准逮捕。经过1个多月的调查取证,今年1月初,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受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成都)律师邹济恒从审查起诉阶段,就开始担任阿衣的辩护人。
    邹济恒给出的量刑建议是:阿衣是文盲,家境贫困并患有疾病,归案后具有坦白情节,起诉时建议法庭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可不适用死刑。4月9日,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当庭宣判,阿衣被判无期徒刑。
    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贵文介绍,以前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只能在审判阶段指定辩护,按照新《刑诉法》,现在扩展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可指定辩护,将法律援助的范围扩展到了刑事诉讼的所有阶段。
    “律师提前介入可以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更加充分地体现了法律保障人权方面做出的努力。”邹济恒表示。
    此外,受援对象范围也有扩大,从过去的盲、聋、哑人,未成年人和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3类对象,扩大至5类,即增加“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和“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刑罚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两类情形。
    “新法的重大调整,带来的直接变化是刑事法律援助的案件数量陡增,出现‘井喷’。”刘贵文分析认为,预计今年全省需援助案件总数会超过2万件,是去年的3倍。
  难题二:资金缺口拉大
  仅去年案件补贴就差近900万元
    据省司法厅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3月,全省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270件,是2012年同期案件数的2.5倍。与之相对应,刑事案件的办案经费开支也随之增长,刑事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开支数将增长2-3倍。
    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从约谈到调查、辩护,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2005年,省司法厅联合省财政厅制定《四川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律师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每件补贴200-800元,办理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每件补贴400-1000元。
    刘贵文给记者算了一笔账:2012年刑事案件律师办案补贴每件平均700元,若按此标准,2万件刑事案件的办案补贴需要1400万元。2012年我省用于刑事办案补贴的法律援助经费为522.96万元,经费缺口近900万元。“补贴不足以保证支出,将有可能影响法律援助律师的办案积极性和办案质量。”“我们正在会同省财政厅,对已实施7年的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在今年上半年将出台。”刘贵文称,新办法将把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件500-1500元左右,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件600-1600元左右。
    刘贵文强调,补贴是针对社会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不针对办案开支可以实报实销的法律援助机构专职律师。
  难题三:社会资源失衡
  律师集中地与援助需求地错位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必须是有一定办案经验的执业律师。而我省执业律师的分布很不均衡,区域差别极大,造成很多地区律师资源严重不足。
    目前,我省共有律师事务所908家,律师11268名,其中80%的律师都集中在成都及其他地级市城市,县(市、区)律师数量较少,我省还有31个县没有律师或只有1-2名律师,因此在县(市、区)的律师资源相对缺乏。但绝大多数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又集中在县(市、区)。根据2012年的统计分析,72%的刑事案件由县一级法律援助机构承办。“正是律师资源最缺乏的县(市、区)承办了最多的刑事案件。”刘贵文坦言,这一矛盾在新刑诉法实施后将更加突出。
    据了解,我省司法行政部门将合理调配区域内的律师资源,鼓励市(州)司法行政机关采取“一家律所包一个县”等形式,从律师资源相对富余的市一级调配律师到资源缺乏、办案力量紧张的县(市、区),缓解基层办案压力。
    目前,全省670名法律援助机构专职人员中,有290余名专职律师,他们承办了全省1/4的法律援助案件。下一步,将加大对其培训,着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弥补社会律师资源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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