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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调研组来川开展红十字会法立法调研

时间 2016-09-13 来源 民主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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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十字会事业是一项传承百年的事业,修法是为了让红十字会事业得到更好地发展”,9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红十字会法立法调研组在成都召开座谈会,就红十字会法的修改征求四川省、成都市相关部门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东升参加会议并讲话。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并于今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该法自1993年正式实施以来的首次大修。

  张东升在讲话中介绍了我省的立法工作情况。他说,省人大常委会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认真组织讨论研究,并向省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省级有关部门等48个单位征求意见,征集了多条修改建议,大家普遍认为,此次红十字会法修订草案完善了监督机制、提升了信息工作透明度,加大了违法打击力度,将有利于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影响力和感召力,这些条款如果得到通过,将对红十字会的平台保护、标志保护、财产保护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加会议的各部门围绕各级红十字会的数量,志愿者的数量及其构成、经费来源及其占比,是否设立行业红十字会,本地区红十字会主要开展哪些方面工作,红十字会的职责有哪些需要完善,以及上下级红十字会关系等8个方面提出了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勇在讲话中要求,当前正值国家深化改革的当口,修改红十字会法不要局限于眼前,囿于过去,必须要着眼未来,符合中央群团改革的方向。如今的时代正在发生着巨变,要修改好一部法律,必须要符合时代的要求和工作的需要,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关注。修法不是简单的事,修法的过程就是宣传的过程,是重塑中国红会的公信力的过程,不应该仅仅是一个条文,希望四川各部门进一步思考,多方面提意见,一起努力修好红十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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