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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23年部门预算

时间 2023-02-23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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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职能简介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是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的办事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

  1.承担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和秘书长办公会议、机关党组会议的会务工作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2.负责常委会组成人员视察和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

  3.负责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文电、档案、保密、文印工作;负责常委会机关信息网络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编辑出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公报》。

  4.受主任会议委托,拟订有关议案草案。

  5.承办省人大常委会同各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系的有关工作。

  6.负责省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和宣传工作,组织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以及对民主法制建设、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受常委会委托,负责联系宣传新闻部门和常委会机关刊物,分管《人民权力报》和《民主法制建设》杂志。

  7.负责省人大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8.负责省人大机关、锦江大礼堂的安全保卫和管理工作。

  9.协办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来川视察的接待工作,承办兄弟省(区、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来川考察的接待工作。

  10.负责省人大机关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1.受省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机关党组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的委托,综合、协调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办事工作机构的工作。

  12.承办省人大常委会、常委会党组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机关党组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统筹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等工作,奋力推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工作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地方人大工作,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使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实、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继续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紧紧围绕省委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科学制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统筹立改废释工作,不断增强地方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加强科技创新、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立法,推动数字经济、碳达峰碳中和等新兴领域立法,以高质量立法助推高质量发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持续探索创新共同立法、协同立法机制和方式,更好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库、立法评估协作基地作用。

  三、持续加强监督工作。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职责,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重点工作,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推动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助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继续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监督。持续加强对预算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

  四、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深入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工作。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进一步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切实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精心组织代表培训,做到新任代表学习培训全覆盖。建好用好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推进代表履职大数据平台建设。深入开展代表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和“人大代表在行动”等实践活动。切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确保人大一切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不断完善符合人大特点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优化人大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向全国人大工作汇报,密切与兄弟省(区、市)人大和省内市县乡三级人大的联系协作,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六、服务保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四川省代表团随团服务工作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服务保障工作。服务保障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机关党组会议、秘书长办公会议和组成人员学习会。做好邀请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和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服务工作。做好公民旁听人大法定会议工作。做好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全省性会议、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统筹工作。

  七、加快推进数字人大建设。围绕《四川省人大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和“一中心五平台”信息化新格局中确立的目标任务,完成四川省“数字人大”融合平台(一期)项目建设任务,推进与全国人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推动全省一体化人大工作信息平台建设,做好信息技术保障工作,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持续提升人大系统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八、抓好机关运转服务保障。积极有效做好干部人事、文件档案、宣传报道、安全保卫、财务管理、政务接待、疫情防控等服务工作和老干部工作,保障机关安全、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切实抓好自身建设,强化党建工作,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五个,其中行政单位一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个,其他事业单位三个。主要包括:

  

第二部分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部门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部门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公开表5)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7)

 

 

 

第三部分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3年收支总预算15627.0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99.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项目中包含继续实施项目336.41万元、机关事务管理局二次分配项目资金(一次性)203.88万元以及人员类经费增加,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若扣除一次性项目资金安排等因素,2023年常年预算项目支出总数与2022年同口径比较有所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3年收入预算15627.0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20.2万元,占4.6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06.84万元,占95.39%。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3年支出预算1562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39.55万元,占73.84%;项目支出4087.49万元,占26.1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627.0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99.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项目中包含继续实施项目336.41万元、机关事务管理局二次分配项目资金(一次性)203.88万元以及人员类经费增加,导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若扣除一次性项目资金安排等因素,2023年常年预算项目支出总数与2022年同口径比较有所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06.84万元,上年结转704.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96.91万元、教育支出25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5.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3.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6.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906.8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292.2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项目中包含继续实施项目336.41万元、机关事务管理局二次分配项目资金(一次性)203.88万元以及人员类经费增加导致当年拨款规模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92.71万元,占85.15%;教育支出258.6万元,占1.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5.25万元;占5.33%;卫生健康支出553.89万元,占3.72%;住房保障支出606.39万元,占4.0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713.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以及物业管理、会议和差旅等公用经费支出,保障人大机关正常运行。

  2.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921.52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锦江大礼堂运行维护、设备设施购置等项目经费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24.7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人员工资以及印刷、水电等日常公用支出,保障机关服务中心正常运行。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3年预算数为1200万元,主要用于省人代会、常委会等法定会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立法(项)2023年预算数为165.43万元,主要用于立法工作支出,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履行立法职能。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监督(项)2023年预算数为235.67万元,主要用于监督工作支出,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

  7.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2023年预算数为39万元,主要用于代表交流互鉴、发放学习资料,提升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8.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3年预算数为447万元,主要用于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等活动支出,切实保障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信访工作(项)2023年预算数为16.7万元,主要用于省人大机关开展办信接访工作。

  10.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61.4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厅信息中心、办公厅预算联网中心人员工资和办公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

  1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64.8万元,主要用于预算联网监督移动平台服务、锦江大礼堂表决系统改造项目、移动办公平台建设项目等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相关工作支出。

  1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8.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代表培训、各专门委员会开展业务培训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中心新增人员社会保障保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中心离退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23.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厅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厅下属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3年预算数为66.2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死亡丧葬费及抚恤金支出。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29.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厅本级和干休三所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5.5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厅下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8.5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厅本级和干休三所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06.3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厅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39.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225.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314.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0.03%。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开支情况和今年工作任务测算进行压减。

  单位现有公务用轿车29辆,商务车2辆,越野车6辆,大型客车5辆。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省领导用车、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用车和各单位日常出差、调研等工作用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属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本级一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省级机关老干部休养三所一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213.53万元,比2022年预算同口径减少836.32万元,减少20.65%。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将往年编报在“2010101行政运行”中的省人大会议费调整至“2010104人大会议”中反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63.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8.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3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省部级领导用车14辆、定向保障用车28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0个,涉及预算15627.04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8个,涉及预算7225.28万元;运转类项目32个,涉及预算7056.2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0个,涉及预算1345.4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包括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本说明中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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