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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审计厅向省人大报告省内部审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时间: 2016-06-22 来源: 中国审计报 作者: 范志彤 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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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四川省审计厅向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为推动内审条例有效贯彻落实,四川省政府责成省法制办和审计厅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对省、市、县一级预算部门和国有企业、地方金融机构共计9370个单位贯彻落实内审条例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报告中披露了本次检查结果。报告称,全省建立内审制度的单位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突出监督重点,积极探索具有行业特点的内审监督模式,组织实施了大量审计项目,内审职能作用发挥效果初步显现。数据显示,近3年,全省共开展各类内审项目4.82万个(含通过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开展的项目),查处违纪违规金额71.64亿元,促进单位(部门)增收节支44.50亿元;提出审计建议并被采纳4.13万条;通过采纳审计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和其他处理2238人。通过查错纠弊和发挥审计的建设性功能,一些内审机构在促进单位(部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提高效益和遏制腐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报告也指出,内审条例的贯彻在总体上还不够理想。突出表现在建立内审制度的单位覆盖面仍然较窄;内审事业在不同层级、地区、行业及单位间的发展极不平衡;内审运行机制和质量控制不完善;内审人员素质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等方面,制约着四川内审工作科学健康发展。

   报告披露,目前,内审条例贯彻中出现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省委、省政府把加强内审制度建设纳入了四川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明确年内要出台加强内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以此进一步推动健全和完善内审制度。

  (《中国审计报》2016年06月17日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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