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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措”强化新形势下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

时间: 2015-12-15 来源: 人民权力报 作者: 李旭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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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元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监督法、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边学习、边实践、边探索,积极落实新形势下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落实“四本预算”上人代会审议 今年首次在人代会上全面反映“四本预算”草案全貌。规范预算编制,要求市政府提交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全面纳入、确保完整,分类明晰、减少交叉,衔接统筹、科学配置;草案向精细化审查延伸,增加说明,使用图表、表格注释,对报告进行补充和完善,解决代表“看不清、看不懂”的问题,使四本预算草案可读、可审、可执行、可监督。

  充实预算专门人才力量 在全市范围内精选从事财政预算管理的审计师、会计师成立“政府预算审查咨询专家库”,人代会预算审查期间从专家库中抽取20余名专家,组成市级部门预算预审工作组开展预算审查工作,并在人代会前专门开展预算审查培训,保证专家预审科学性、有效性;继续增加部门预算审查数量;延长初审时间,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部门预算审查,切实发现部门预算执行和预算编制中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改进意见,规范部门预算行为。

  认真做好“梯次审议” 建立预审反馈机制,在预算审查组集中审查后,对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提出初审意见,召集市政府及财政部门负责人召开“碰头会议”,对初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市政府进行说明,并将处理情况一并印发市人代会;在人代会期间,代表们结合初审意见认真开展预决算审议,并最终形成科学严谨的审议意见。

  加大预算执行监督力度 为认真做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预算的执行情况、审查和批准预算的调整方案,财经(预算)工委一方面要求财税部门每月提交预算执行、税收完成情况等报告,及时掌握执行动态,另一方面每次都开展了充分调查研究并形成初审报告。在常委会审议后,充分吸纳了委员、代表的建议并形成审议意见,交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并限时书面回复。通过督促审议意见落实,确保全年预算任务的完成。

  依法强化对财政决算的审查 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和批准政府上年决算前,财经工委要求财政部门及时提交本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结余、结转,以及与预算材料相对应的其他决算材料。分别听取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本级决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汇报,对本级决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草拟初审报告。在本级决算经审查批准并批复本级各部门后,市财政并将批复的决算相关情况抄报财经工委。

  着力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 建立部门决算草案审签制度,审计部门在开展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时,对所审单位的部门决算草案出具审签意见并抄送财经(预算)工委;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从2015年起,常委会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和上年审计整改情况时,通知审计发现问题多、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接受询问。同时要求开展全覆盖所有预算单位的财政审计工作,保障财政资金运行安全。(《人民权力报》2015年12月15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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