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浙江省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否决了市政府提出的“开发区亮化工程”项目,节省财政资金3000万元。这是本届东阳人大第四次叫停政府投资项目。
2014年,东阳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3项决定在当地可谓石破天惊:因现有5000平方米的政务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不久,否决投资3.49亿元新建8万平方米服务中心的计划;因江北已规划建设人才公寓,否决投资5亿元在经济开发区建设人才公寓的计划,改为建设职工宿舍;因全市交通布局还不明确,否决投资2.9亿元建设客运总站的计划。
人大常委会一口气否决了政府三项投资计划,不仅在东阳是首次,在全国范围内也不多见。“三个项目节省的11.3亿元财政资金投向其他更急需的民生项目。”东阳市发改局副局长曹希望说。
如今,在东阳,由财政资金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中途需要调整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及实施中投资额超出原概算10%或5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都将逐个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
如此有力的监督,底气来自哪里?“宪法和监督法赋予了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的监督职能。人大否决政府计划,不是找茬、不是扩权,是依法履职,是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作出的,目的是为了完善政府决策,减少政策失误,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政府更好地造福百姓。”东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施侍伟说。
看好政府的“钱袋.子”,得出实招、见实效。针对以往监督办法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东阳市人大常委会两次修改《关于市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办法》,要求预算编制科学全面、细化易懂,回应社会关切。
“预算支出分为类、款、项三级,过去,通常只编到类,大而化之,现在要求所有预算支出必须细化到项,使预算方案一目了然,看得懂看得明白。”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立刚说。
为了防止财政预算监督流于形式,东阳市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要求财政部门在预算报告提交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审议前一个月,先把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初审。来自会计师事务所和政府机关等单位的财经专业人士组成的财经咨询小组,同财经工委委员一道,实地察看项目安排,全面掌握部门经费需求,把初审结果及时反馈给市财政部门。
人代会召开时,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又给代表布置“作业”,按照一个代表团重点审査一个部门预算的原则,把厚厚的预算报告“化整为零”、逐个部门审查,并派对应的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建议。‘
为了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对所有代表分批专题培训,增加了预算审査能力的培训内容,练就了代表的火眼金睛。许多代表一改过去发言少、放空炮的做法,积极为民代言,从“哑巴代表”变成了查找问题的“啄木鸟代表”。
将地方债务计划细化到单位和项目。财政预算监督千头万绪,究竟把什么作为监督重点?施侍伟有他的考虑:除了规定的监督动作外,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反映集中、事关东阳长远发展的议题,都应该成为监督的重点。
“人大常委会要求将债务计划细化到单位、项目,并作为预算草案的一部分提交人代会审査批准,每年还专门听取政府性债务情况汇报。”徐立刚说,近年来,东阳市政府性债务余额完全控制在省政府规定的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三项考核指标内。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东阳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从严控制国有股权转让的决定》,明确提出对市场、文化、民爆、安保、物流、公共服务及其他基础设施等领域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实施国有股权转让的,转让后仍须由国有资产控股。
针对镇乡预算执行和调整随意性大等问题,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加强镇乡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解决镇乡人大对本级财政预决算监督“虚化”和“走过场”的问题。
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监督后,政府确定这部分项目数量和规模时更加谨慎,新增项目和追加投资项目明显少了,政府决策科学性增强,执行项目计划严肃性提高。
监督发力,在施侍伟看来,这一切的经验,可以用16个字来概括:党委支持、政府理解、代表参与、社会关注。
(《 人民之声报 》( 2016年06月24日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