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国人大、省委关于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要求,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实行政府预算执行系统与同级人大联网的通知》,对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建立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作出具体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工委)、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实行政府预算执行系统与同级人大联网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尽快开展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今年4月底前,各市(地)、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在同级人大常委会(工委)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构设立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查询端口,开通预算指标、计划和支付等信息查询权限,使人大常委会(工委)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构可以对财政预算资金实时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工委)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构、政府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快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有效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工委)要为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创造必要条件,提供专用场所,安排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督水平,增强工作实效。各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为同级人大常委会(工委)进行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开展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设备和资金支持。为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实现,《通知》还要求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省财政厅要对各地工作进度开展专项督查,对未能按时实现联网的要进行通报。《通知》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工委)、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实行政府预算执行系统与同级人大联网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扎实工作,尽快开展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今年4月底前,各市(地)、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在同级人大常委会(工委)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构设立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查询端口,开通预算指标、计划和支付等信息查询权限,使人大常委会(工委)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构可以对财政预算资金实时监督。各级人大常委会(工委)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机构、政府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快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有效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各级人大常委会(工委)要为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创造必要条件,提供专用场所,安排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督水平,增强工作实效。各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为同级人大常委会(工委)进行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开展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设备和资金支持。为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实现,《通知》还要求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省财政厅要对各地工作进度开展专项督查,对未能按时实现联网的要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