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推进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切实增强审计监督实效,近日,甘肃省瓜州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办法》。办法明确,县人大常委会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等八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整改报告时,可以就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总体不满意的,县人民政府应当责令相关单位限期重新进行整改,并再次进行报告和满意度测评。对审计查出问题拒不整改等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可依法组织开展专题询间、质询或者特定问题调查,必要时,可以建议或责成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国审计报》1月28日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