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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时间 2009-12-01 来源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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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24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确定交由省政府系统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省政府系统接到交办的代表建议共763件,其中会议期间代表建议741件,闭会期间代表建议22件。这些代表建议的内容涉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诸多方面,反映民情、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对于推动和改进政府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充分体现了人民代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的强烈责任感,充分体现了人民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09年2月5日,在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闭幕之后不久,省政府办公厅即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到会指导,将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分别交由省政府65个部门、直属机构和4个市(州)政府办理,其中省政府办公厅自办43件。此后,省政府办公厅又将陆续接到的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及时进行了认真梳理,分别交由省政府相关部门、直属机构和相关市(州)政府办理。
  按照省人大制定的《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和省政府制定的《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规定》,各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办理每一件代表建议。截至10月底,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已全部按时办结。据对办结的代表建议的统计, A、B两类办理件的比例为81.2%, C、D类办理件为19.8%,省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领导直接参与办理的比例为97%。从反馈的情况看,省人大代表对省政府系统办理工作总体满意,满意率达98.2%。
  (一)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代表建议。
  此类代表建议为A类,共306件,占承办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总件数的41.3%。这部分代表建议紧紧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反映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对政府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办理落实也较快。比如,对蒋希琳、柏凡等代表分别提出的《关于加快达(州)万(州)高速公路开工建设的建议》、《关于修建重庆合川市经广安、营山、仪陇到陕西汉中市高速公路的建议》,省交通厅高度重视。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省里已经编制完成《四川省高速公路规划(2008-2030年)》,正在全面组织实施。为加快构建西部综合交通枢纽,省交通厅在实施规划过程中,积极采纳代表们的建议,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全力推进相关工作。目前达州到万州高速公路已于2009年9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南部经仪陇到巴中高速公路已于2009年9月11日正式开工建设,巴中至汉中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已基本就绪,预计年内开工。代表们的建议为促成这些高速公路的尽早开工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二)所提问题正在着手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代表建议。
  此类代表建议为B类,共295件,占承办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总件数的39.8%。这部分代表建议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由于目前受条件限制,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解决或分期逐步解决,但具体工作都已着手进行。比如,刘虹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出台〈四川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的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后,省建设厅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制发了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稍后又将研究制定《四川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纳入2008年度工作目标。由于“5?12”汶川特大地震的发生,导致此项工作延后。在灾后恢复重建中,我省结合灾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并积累了有益经验。目前,省建设厅正积极采纳代表们的建议,抓紧做好《四川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的草案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等一系列基础性工作,将适时上报,争取尽早出台。
  (三)所提问题暂时不能解决或权限不在省里,需要向代表说明情况的代表建议。
  此类代表建议为C类,共129件,占承办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总件数的17.4%。这部分代表建议由于受财力物力条件和现行政策规定以及现行管理体制的限制,省里确实无法解决,只能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解释说明。比如,徐芝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对甘孜州实行高寒民族地区贫困标准的建议》,涉及我省高寒民族地区广大群众利益。按照现行政策,贫困标准由国家统一确定和公布,而国家现有的贫困标准与我省高寒民族地区贫困农牧民的实际需要存在明显差距。因此,代表们有关提高高寒民族地区的贫困标准,争取国家更多支持的建议,我们表示理解和支持。省扶贫开发办今年已先后两次向国务院扶贫办作了专题报告,但目前尚未接到明确答复。我们将继续做好工作,积极争取促成问题解决。
  (四)所提问题留作工作参考的代表建议。
  此类代表建议为D类,共11件,占承办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总件数的1.5%。这部分代表建议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能够启发政府及职能部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探讨论证,不断改进自身工作。比如,三郎彭措、李丽等代表提出的《建立长江上游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事关重大。从长远看,建立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为主体,兼及草原、湿地、水、矿产等自然资源,更加科学合理的大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势在必行。鉴于四川地处长江上游的重要生态区位,我省早在2007年就向国家提出了建立长江上游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和将四川列为全国生态效益补偿省的设想。但由于生态效益补偿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领域、多部门,需要多项配套政策和多方面实践积累,操作上存在困难,机制的建立在目前条件下还不成熟。尽管任重道远,我们仍将视代表建议为鞭策,继续深入研究、探索,为最终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做出努力。
  二、主要做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是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方式。办理好这些建议,对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年以来,各承办单位按照省人大和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在抓落实、求实效、办实事,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上狠下功夫,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努力做到让人民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责任落实。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系统一项十分重要的政务工作,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蒋巨峰省长要求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正让人大代表满意。魏宏副省长也要求积极支持人大认真履行职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既有行之有效的建议办理办法,同时积极开拓,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建议办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省政府领导身体力行,做出表率,高度关注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年以来,省政府有关领导审定的代表建议办理答复件就有40余件。与此同时,按照办理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各承办单位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办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特别是对涉及本单位职能的代表建议,主要领导直接牵头办理,进一步提高了办理质量和办理实效。
  (二)坚持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总结,省政府系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办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今年全省“两会”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对省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办理工作进一步提出了具体要求。各承办单位严格按制度规定、按规范程序开展工作,做到从登记交办、分析研究、催促督办、办复审核到立卷归档等每一个环节严格把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多数承办单位坚持落实督办制度、通报制度、回访制度、现场办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注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主动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及有关工作机构衔接、通气,做到各方互动,共商办理。同时,通过继续推行政府系统网上办理,拓展了政府系统办理工作渠道,提高了办理效率。
  (三)讲求实际效果,注重工作质量。
  各承办单位以“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态度,力戒形式主义,着重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具体落实上做文章。把办理工作与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本单位、本系统工作规划结合起来,积极采纳代表建议,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对能够解决的问题采取措施立即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从实际出发作出规划,以积极态度创造条件逐步解决。一些单位以做好办理工作为契机,把办理过程作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查找和解决自身工作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通过办理,了解热点、难点问题的成因,制定政策,采取措施,积极作为,改进工作,努力适应发展新要求。还有的单位举一反三,在解决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的同时,将一些相关或相似的问题一并考虑,纳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使办理工作有新突破,办理结果更圆满。
  (四)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兑现承诺。
  为适应新形势下做好办理工作的要求,各承办单位认真分析研究代表建议内容,注意抓住重点、关注热点、攻克难点,以点带面、以重点带全局,有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承办任务较多的单位,依照自身职能和结合中心工作,筛选和确定一些事关全局、针对性强、措施得当的代表建议进行重点办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亲自抓、具体抓,组织力理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并认真实施,把代表建议真正融入单位实际工作中。同时,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做好衔接协商工作,完善办理过程,加大办理力度,深化重点办理。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省政府办公厅对在办理答复中作出相应工作承诺的部分承办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从反馈的情况来看,这些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所涉及的问题基本上得到落实,做到了言必行、行必果。
  (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措施到位。
  省政府办公厅充分发挥综合督办作用,将办理工作与政务督办相结合,大力推进承办单位与提出建议的代表和办理工作监督部门三方联动,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注意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联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各单位认真负责地办理代表建议;另一方面,随时了解办理进展情况,督促各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在全面推进政府系统办理工作的过程中,将部分重要建议和承担较多办理任务的单位列为重点,进行跟踪督办,力促工作到位,办理落实。同时,根据政府系统办理工作的具体情况,适时会同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邀请与建议有关的省人大代表对部分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抽查。从今年6月上旬和10月下旬分别对省劳动保障厅、省文化厅等部门进行重点抽查的情况看,做到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政府督办部门、承办单位、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多方互动,共商对策,共同促进。
  三、主要问题
  2009年省政府系统承办的代表建议数量较多,经过努力,交由省政府系统办理的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结,受到代表们的肯定。但省政府系统在办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针对性不够。一些承办单位未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认真研究办理答复;二是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不够。部分承办单位在接到代表建议后,未主动在办前、办中、办后与代表进行衔接沟通;三是回复行文不规范。一些承办单位在办理答复时,行文不够严谨,审核把关不严;四是工作缺乏延续性。有的承办单位具体经办人员频繁变动,缺乏交接,工作不落地。
  四、今后打算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按照前不久召开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着重在以下几方面做好办理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要深化对办理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办理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办的三级责任制,逐件分析和研究代表建议,实行负责人牵头办理,做到“认真、落实、满意”。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
  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规范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办理每一件代表建议,确保整个办理工作严谨、有序。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带有普遍性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制度和机制上着手,不断完善和创新,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对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承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理水平,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加强与省人大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及有关工作机构的联系,及时通报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和指导。
  (三)进一步狠抓工作落实。
  要把办理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本单位的工作职能职责结合起来,认真分析研究代表建议的内容,切实尊重人大代表的意见,积极采纳人大代表的建议。要以做好办理工作为契机,把办理的过程作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查找和解决自身工作存在问题的过程。通过办理,了解热点、难点问题的成因,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努力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要不断深化办理工作,举一反三,不断创新,在解决人大代表所提问题的同时,将一些相同或相似的问题一并考虑,纳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使办理工作有新突破。
  (四)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
  要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每年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会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及有关工作机构,邀请有关人大代表,对部分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跟踪、检查,促进办理落实。对凡能够解决或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解决权限不在省里的,在办理回复的同时,积极争取中央部门支持,努力促成问题解决。要将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作为接受监督的重要内容,实行正向计分,对办得好的,计满分;对办得差的,从基本分中相应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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