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7日在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年政府公共投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政府公共投资总体执行情况
2010年,按照年初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要求,我省在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政府资金的安排中,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政府公共投资力度。1—9月,中央及省级可安排用于公共投资的政府性资金总额为171805亿元。其中:一般预算136375亿元、各类专项建设基金18193亿元、外债资金2237亿元、港澳特区政府援建资金9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0亿元、预算外等其他资金20亿元。这些资金中,包括今年国家下达的中央灾后重建基金58548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中央专项基金15508亿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9493亿元等。
截至9月底,我省已安排下达的中央及省级政府性公共投资为112676亿元,占预算的656%。其中:一般预算94348亿元,占预算的692%;各类专项建设基金9048亿元,占预算的497%;外债资金198亿元,占预算的885%;港澳特区政府援建资金68亿元,占预算的756%;预算外等其他资金5亿元,占预算的25%。已安排下达各类资金中,中央灾后重建基金下达51039亿元,占计划的872%: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中央专项基金15508亿元,占预算的100%;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697亿元,占预算的871%。
根据目前执行情况分析及预测,全年投入中央及省级政府性公共投资资金总额可达到18155亿元。其中:一般预算14612亿元、各类专项建设基金18193亿元、外债资金2237亿元、港澳特区政府援建资金9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40亿元、预算外等其他资金20亿元。这些资金包括:可落实到位中央灾后重建基金58548亿元、争取国家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及中央专项基金180亿元、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19493亿元。
二、政府公共投资重点投向
今年以来,我省政府公共投资的重点投向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基础设施建设方面13455亿元。主要支持重大水利基础设施、大中型水库建设及渠系配套,依据加快实施《农业发展上台阶建设项目规划》,重点安排新增1000万头优质生猪的国家战略保障基地和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工程建设,以及新农村示范片建设配套、铁路建设征地拆迁、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干线、无电乡无电区电网建设等。
(二)民生及社会事业方面27365亿元。主要用于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农村寄宿制学校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中职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211工程”重点学科等建设。加强广播电视西新工程和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等。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县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以及县级中医院、重点中医院等。推进文化和自然遗产地保护工程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设施建设。支持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农村危房改造、廉租房、林区、煤矿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等。
(三)节能减排及生态建设方面10344亿元。主要用于生态项目,贫困县及严重缺水县、乡镇供水设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工程等建设。
(四)产业发展引导方面1469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重点产业园区发展,物流设施建设及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84344亿元。包括上年及今年已安排中央重建基金和港澳特区政府援建等重建资金,均严格按照灾后重建基金管理办法及时下达到灾区各地及相关部门,专项用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项目建设。
(六)其他方面21604亿元。主要用于促进藏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中央投资项目配套、支持革命老区及贫困地区发展、省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和专项规划,抗旱应急、抗洪救灾及暴雨泥石流应急抢修工程,监狱布局调整、公检法司业务技术用房及部队营房设施中央投资项目配套等政权基础设施建设。
三、政府公共投资取得的成效
总体来讲,我省政府公共投资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持续显现,有力促进了灾后恢复重建、社会民生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后劲增强,为全省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保障了灾后恢复重建任务基本完成
为促进灾区恢复发展,加快恢复重建进度,我省政府公共投资优先保障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截至8月底,国家规划内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736592亿元,占调整后规划总投资的855%,规划内项目已累计完工25269个,完工率达851%,灾后恢复重建投资及完工项目达到“双85%”,提前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目标。在重建资金安排上,始终坚持民生优先,加快城乡住房、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民生项目建设,永久性农村住房的重建和维修加固已全面完工,城镇居民住房13522万户的维修加固任务已基本完工,2587万户的城镇住房已完工90%,农村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及贫困村建设184个项目基本完工。已累计开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4884个,开工率达99%,其中:已开工建设学校3000所,完工2655所;已开工建设医疗卫生项目2014个,完工1542个。按照目前的进度,今年年底可望超额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使灾区基本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总体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二)启动实施了一大批民生工程
2010年,中央投资的重点投向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水电路气房等民生工程和教育、卫生等惠民工程,我省按照中央精神也更加重视民生工程建设,在去年全面实施“八项民生工程”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实施以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民族地区帮扶、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为主要内容的“十项民生工程”,全年计划投资781亿元。
主要包括:实施80万农村贫困人口扶贫解困工程,解决44万户、20万牧民定居问题。完成1万户特困农牧民彝区“三房”改造,以及34万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加快廉租住房及棚户区改造等安居工程建设,新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房源126万套,棚户区改造10万户,完成城镇住房重建79万户、农村住房重建10万户;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45万口;解决24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新改建农村公路2万公里,建设(改造)农村电网6000公里。加快建设包括绵阳武都水库、广元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都江堰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在内的重大水利基础设施,整治病险水库300座。继续推动阿坝州扶贫开发和综合防治大骨节病试点工作,实施易地育人和易地搬迁等工作;解决59894个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问题,实施藏区“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新建(改造)中小学校舍100万平方米;建设县级医院20个、中心乡镇卫生院50个;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建设城镇垃圾处理设施42个、污水处理厂39座。组织实施1265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据统计,1—8月全省全社会民生及社会事业投资达到7346亿元,同比增长217%,超过全省投资平均增速。通过一系列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建设,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切实改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拉动了经济较快增长
中央及省级政府公共投资对社会投资起到了有力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全省全社会投资在去年同期高基数的基础上仍保持了较快增长,截至8月底已累计完成投资8669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1%,预计全年投资将超额完成年初提出的12万亿的奋斗目标并跃上新台阶。投资的持续增长,为确保我省经济保持平稳较快的发展势头,顺利实现全省经济增长预期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预计前三季度全省GDP增长15%以上,比去年同期高15个百分点,GDP总量约12万亿左右。
四、政府公共投资管理情况
在省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我省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力的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公共投资的管理,努力提高政府公共投资效益。重点加强了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中央扩大内需投资以及省预算内基建投资方面的管理。
(一)灾后重建基金方面
1、积极筹措重建资金。我省纳入国家规划的39个极重灾县和重灾县恢复重建投资需求总额为8613亿元,而从中央基金、对口援建、港澳援建、社会捐赠等资金来源看,存在较大资金缺口。我省大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筹措重建资金,集中绝大部分新增财力建立省级重建基金。目前已筹集并下达重建基金1941亿元。
2、严格管理重建资金。强化资金管理,恢复重建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和建设内容及工程进度拨款,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单独建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3、认真落实灾后重建政策。我省建立了40亿元担保基金,解决贫困户和低保户灾后住房重建贷款问题,目前已全额下达到灾区;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建立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补偿机制;对重灾县相应减免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4、顺利完成恢复重建资金安排的中期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在恢复重建规划项目中期科学调整的基础上,经过统筹安排和通盘考虑,对39个极重和重灾县中央恢复重建基金分类控制数进行了科学、适度调整,并得到国家批复。
5、切实加快中央基金预算执行进度。建立健全了预算执行进度公示考核机制、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督办机制、项目建设资金预付机制和项目间资金调节机制等。截至8月底,累计下达的205412亿元资金中,已有205287亿元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有145126亿元形成了实际支出,整体预算执行进度为7065%。其中2010年形成实际支出360亿元,占当年下达资金的705%。
(二)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方面
1、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全力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去年中央出台扩内需保增长的10条措施后,我省及时提出了11条具体措施,并出台若干配套政策;针对项目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针对扩大内需项目多、时间紧等特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招投标监督管理的政策措施,部门间建立起协调配合、情况信息通报、项目进度报送等工作机制,有力地保证了扩大内需项目顺利推进。
2、全面部署,周密组织,突出抓好项目建设。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三个“百分之百”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省、市、县三级目标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推进力度。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限时办理环评、征地、评审等手续,及时转下达投资计划,力促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今年我省在连续遭受旱灾、暴雨洪涝和特大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下,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了建设要素保障,加快项目开工建设。
3、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好用好新增中央投资。一是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规范项目实施管理;二是严格基本建设程序,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确保项目认真履行国家有关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严格执行土地、环保、节能、招投标等管理规定;三是严格项目建设内容,确保项目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建设;四是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及时足额到位,严禁滞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五是严格项目进度管理,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中央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项目管理的全覆盖、动态化和常态化;六是严格项目监管。全省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发改、建设等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到各地检查,实现对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及时跟进、深度参与。
(三)省预算内基建投资方面
省预算内基建资金严格按照《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投向,不断优化结构、规范管理、提高效益。省预算内管理方面的主要做法有:
1、严格申报要求及程序。项目必须符合省级预算基建资金投向、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基本建设程序,并且其他资金来源基本落实才可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2、严格决策程序。坚持把民主程序作为科学决策的重要保障;坚持把规划作为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坚持把咨询评估作为项目决策的基本前提。申请安排省预算内资金的绝大多数省级基建项目通过有关专业机构评审后安排,对申请资金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须经过咨询评估后由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部分重大项目引入了专家评议制度。
3、切实加强监管。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和发挥最大的投资效益,加强了对预算内资金项目的跟踪、检查和监督;建立部门间的协同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项目监管水平;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部分基层项目推行“公告上墙”制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
一方面,要抓住国家新一轮十年“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即将出台的成渝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包括四川藏区在内的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施等重大机遇,努力争取中央资金对我省公共投资的更大支持。另一方面,适当增加省预算内基本建设盘子。为使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与省级政府承担的公共设施建设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省预算内基建资金以小博大、引导和带动社会投资的调控功能,将按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增长速度,逐年适当增加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总量,新增的投资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大公共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二)优化政府公共投资结构
根据中央精神,按照推进结构调整和促进长远发展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在政府公共投资安排方面,考虑进一步向民生工程倾斜,向“三农”倾斜,向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继续大力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增加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方面的投入,加大对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
同时,搞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安排的优化调整工作。今年我省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的重灾区主要是“5·12”地震的极重灾县,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受损严重。目前,我省正在开展对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进行再评估调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确定中央基金调整方案。
(三)努力提高政府公共投资效益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公共投资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下一步还需要着重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机制。要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规划的科学评估,在充分进行可行性论证、专家咨询评议的基础上,严格履行项目审核程序,严把环保、技术、能效、质量等方面的标准。
二是健全严格的项目执行机制。认真落实各项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强化概预算约束,防止超概算、超标准建设问题,确保政府投资规范合理使用。
三是强化政府公共投资监督。增强政府投资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决策听证,政府投资项目目录向社会公布。同时加强对重大项目实施和重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发挥监督合力,对政府公共投资项目定期分析、研判和通报。
四是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机制。对投资规模较大、经济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的项目,及时组织开展项目后评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下,在省人大的指导和帮助下,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加强政府公共投资管理,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政府公共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政府公共投资的质量和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