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川陕甘三省人大在四川省成都市联合召开‘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座谈会’,并议定:‘10月在陕西省召开协同立法总结会’。今天正好是10月的最后一天,我们如约相聚在美丽的古城西安,可谓是时机恰当、顺利圆满。”10月31日,在西安召开的川陕甘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立法总结会上,四川省人大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说。
让我们把时钟往前拨,短暂回顾川陕甘三省携手同行的这一路:
——3月7日,时值惊蛰,春雷响,万物长。大熊猫国家公园唐家河片区树木开始发芽,桃李开花,溪水潺潺。川陕甘三省人大在此召开了首次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工作协调会,共同商议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协同立法工作。那一天,三省人大携手,破题启航。
——7月5日至7日,协同立法座谈会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同志到会指导,合力推进协同立法进程。座谈会统一了三省的决定名称和共同内容,并决定三省于7月底同步提请审议、审议通过后同步公布、2023年10月1日起同步实施。那一天,三省人大议定了“三同步”。
——7月31日,三省人大常委会同时公布了各省制定的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的决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川陕甘三省以“三省决定+四川条例”(川陕甘三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保护管理的决定》和《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管理条例》)的形式,开展协同立法,携手建好大熊猫国家公园。
——9月19日,三省人大常委会再次相聚唐家河国家自然保护区,联合召开“三省决定+四川条例”实施宣传会。
“川陕甘三省的‘牵手’有三个特点”,梁伟华总结道,“坚决贯彻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国家战略,政治站位高、内容涵盖全、协作事项多;既体现共同承诺和协同联动,又结合自身实际,彰显各自特色;既求大同,也存小异,寻求了最大公约数,画出了最美同心圆”。
在总结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布小林指出,川陕甘三省协同立法全过程充分贯彻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新修订的立法法,使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管理有了法治保障,为其他国家公园立法以及制定国家公园法积累了重要经验。这次立法采取了“三省决定+四川条例”的形式,是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创新,体现了地方立法的新探索新趋势,丰富了地方立法形式,为国家公园跨区域管理的法治建设,以及涉及跨区域管理的其他领域法治建设探索了有效形式。
本次协同立法,按照时序,分为5个阶段:奠定协同基础;形成重要共识;合力开展工作;形成立法成果;及时总结经验。三省坚持从政治上考量、自觉在大局下行动、互相寓支持于合作,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立法法,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立法,对于全面提升原真性、完整性、多样性保护水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建设名副其实、出色出彩的大熊猫国家公园,推进美丽四川、美丽陕西、美丽甘肃乃至美丽中国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自此,春天播下的美丽种子,在秋天收获了丰厚的果实,三省人大为大熊猫国家公园协同立法画下的同心圆,迎来了圆满的收官之笔。川陕甘三省将以这次协同立法为契机,加强执法、司法、普法、监督等领域的协同配合,进一步探索国家公园管理的新机制、新模式,期待从一个圆满句点,携手同行到新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