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总结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省人大经济委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决策部署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助力经济发展,扎实推进高质量经济立法
进一步发挥地方经济立法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坚持从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积极协助常委会审议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助力改革攻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协助常委会开展经济立法。
一是围绕推动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开展立法服务。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企业、园区和专家的意见建议,加强与省发改委和司法厅的沟通联系,协助常委会审议《四川省通用航空促进条例(草案)》。组织召开调研座谈会,研究提出《条例(草案)》审议意见和五个方面的修改建议。通过立法,实现与国家空域改革试点成果的衔接,着力促进我省通用航空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立法服务。协助常委会审议《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努力促进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做好《条例(草案)》的立法前期准备工作,多次与省发改委、司法厅沟通,赴宜宾、泸州、绵阳等地开展立法调研,了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总体情况和经验做法,收集立法意见建议。研究提出《条例(草案)》审议意见和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建议。
三是围绕建设质量强省开展立法服务。协助常委会审议《四川省质量促进条例(草案)》,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质量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产品、工程、服务等质量的全面提升。会同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赴徐州、深圳、泸州、自贡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条例(草案)》审议意见和修改完善的相关建议。
四是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开展立法服务。协助常委会审议《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草案)》。赴广安、南充、甘孜、阿坝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参与条例起草和修改工作。研究提出《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支持建立健全我省粮食储备制度,固化我省近年来保障粮食安全采取的有效措施。
(二)协助常委会废止部分经济类地方性法规。协助常委会依法废止《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决定》,提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决定》已不适应新形势下推进法治建设和加强市场监管需要的审议意见,切实维护了法制统一。
(三)参与相关立法服务工作。一是对全国人大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征集多方面意见后,研究提出修改建议并按时上报。二是作为唯一受邀的省级人大专委会,参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的《产品质量法》修订工作座谈会,提出了相关建议。三是对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认真研究,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四)研究提出立法项目建议。一是针对我省铁路交通快速发展的实际,结合调研情况,提出铁路安全立法建议;二是根据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修订《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二、强化监督手段,着力增强经济监督实效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讲求实效,按照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监督和支持政府经济部门不断改进工作,经济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
(一)做好疫情防控新态势下的经济监督工作。
一是协助省人代会审查批准计划草案及报告。听取省发改委等省级相关部门汇报,会同其他专委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做好报告初审工作。人代会期间,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作进一步审查,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报告和决议草案,确保了省人代会审查批准计划草案及报告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协助常委会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根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调研情况和省级相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开展初审,提出修改意见。整理常委会审议意见,提出促进投资提质加力、推动消费回补升级、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建议意见,并按程序印送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三是协助常委会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报告。组织省发改委、商务厅、经信厅、文旅厅、卫健委召开调研座谈会,了解服务业发展现状以及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举措。综合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对我省服务业发展和经济增长带来的影响和冲击,针对不同领域的服务业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并以参阅材料形式印送常委会会议。
(二)监督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是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协助常委会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在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年度减排目标的情况下,督促省人民政府强化工作部署,科学提出“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加快调整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改革创新、技术攻关和环评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节能减排工作质效。
二是推动营造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川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检查相关工作。组织召开“一府两院”及相关单位座谈会,企业、行业协会和专家座谈会,汇报我省贯彻实施该法律的有关工作情况,反映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提出完善法律和改善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执法检查组赴乐山、宜宾开展检查工作的相关服务工作。参加常委会领导组织的落实执法检查组意见研究部署会,提出贯彻落实建议。协助常委会党组及时向省委主要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按照执法检查组工作要求和省委领导批示精神,向“一府两院”印发整改落实意见,推动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工作,获得了全国人大财经委的肯定。
三是服务保障“十四五”规划纲要的审查批准。一是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对省委“十四五”规划建议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研究,并向常委会党组报告修改意见。二是听取省发改委“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就纲要草案编制提出了意见建议。三是对省发改委印送的“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并汇总各专门委员会的建议,及时反馈。
四是加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研判。加强与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等省级对口单位的联系沟通,向各市州人大收集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分析我省经济运行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综合研判每季度全省经济运行态势,研究下一步经济工作思路。赴贵阳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的前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片区座谈会,介绍我省经济运行情况,向全国人大财经委提出相关建议。
(三)有效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是协助常委会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成渝中线高铁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及时整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印送省人民政府研究处理。二是听取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推动中央重大战略部署落地落实。
三、督办议案建议,全面提升代表履职服务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做好代表服务工作,紧紧依靠代表做好委员会各项工作。认真开展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督办工作,着力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
(一)创新方式助力代表履职。一是制定规划计划审查联系代表制度,及时向联系代表征求立法和监督工作意见建议。二是每周为经济委组成人员、省人大规划计划审查联系代表发送我省经济工作动态,不定期发送中央和我省疫情防控及促进复工复产政策文件。
(二)切实服务代表审查计划报告。一是组织省发改委同志到各代表团听取和收集对计划报告的审议意见,回答代表提问,反馈相关建议的采纳情况。二是督促相关部门将代表关于计划报告的意见建议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转化为政策举措。三是为协助省人大代表做好人代会期间审查计划报告工作,会同省统计局编制参阅材料。
(三)主动作为办理代表议案。加强与议案领衔代表和省级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围绕议案内容组织和参与高速铁路安全立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有关调研,积极推动地方立法进程和政府相关工作开展,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对议案办理结果进行审议,形成议案审议结果报告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四)加大重点建议督办力度。认真研究关于支持南充设立省级新区的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的内容,按照常委会领导对督办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督办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和工作步骤,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由常委会领导率队前往南充实地调研指导,督促省发改委加强工作指导,促成了建议的最终落实。注重与代表的沟通,得到代表的认可和好评。
(五)完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电子商务法执法检查、规范我省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信息发布公告、设立“四川企业家日”、“5+1”现代产业体系跨越发展等4件建议,加强与领衔代表沟通交流,充分听取代表意见。细化建议办理工作措施,及时组织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中心等协办单位认真研究,按时向代表反馈办理结果,得到了代表的肯定。
四、深入开展调研,促进解决经济发展难点问题
围绕经济发展中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研,提出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意见建议,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一)开展促进我省白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专题调研。认真实施常委会重点调研课题计划,制定调研方案,组织专题研讨会。前往山东、浙江和省内德阳等地交流学习,深入有关市县开展调研,同时对部分市州白酒产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调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课题报告,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二)开展产业优化升级和完善生产链、供应链和价值链布局专题调研。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对四川重点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聚焦“5+1”现代工业体系开展调研,梳理了新冠肺炎疫情、中美经贸摩擦给我省重点产业造成的冲击和影响。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部分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报送全国人大财经委参阅。
(三)开展经济监督专题调研。一是做好常委会领导带队前往中国移动开展的5G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情况调研服务工作;赴金堂县、北川县就航空与燃机产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二是组织相关部门赴山东、浙江开展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及文旅融合专题调研,学习借鉴产业政策和经验做法。
(四)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调研。一是前往雅安、德阳开展调研,认真听取省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二是会同省发改委、省政协经济委前往自贡、雅安、遂宁、巴中,参加片区座谈会,听取各市州“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及对全省规划纲要初步方案的意见建议。三是书面征求各市州人大、企业和产业园区联系点意见建议,召开专家座谈会,通过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的意见建议,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策于民。
五、对标“四讲四有”人大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认真落实“四讲四有”人大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方向,增强责任担当,提升履职能力。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委员会党建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相关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主动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执行力。
(二)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决反对“四风”,开展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改。坚持群众路线,做实调查研究,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以多种形式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保持清正廉洁、激浊扬清、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
(三)加强能力建设。一是加强与全国人大财经委的联系,配合做好来川调研,学习借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二是做好山西、河南等省来川调研接待工作,共同探讨经济立法与经济监督工作。三是召开省级对口联系单位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强化联系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四是建立企业和产业园区联系点制度,从21个市州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和10个产业联系园区作为联系点,收集经济运行、重大改革推进、重大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情况以及相关意见建议,提升监督工作针对性。五是组织参加全国人大财经委举办的4期视频培训班,提升干部履职能力。
今年的主要任务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省人大经济委员会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围绕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任务,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新贡献。
一、立法工作
(一)做好地方性经济法规的立法服务工作。协助常委会审议《四川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条例(草案)》《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
(二)开展调研类立法项目前期调研。
(三)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做好相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四)认真研究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征求意见的法规草案,及时反馈修改意见。
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一)协助省人代会审查和批准《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二)协助省人代会审查和批准《四川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监督工作
(一)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1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情况的报告》。
(四)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发挥好市州人大相关专委会、县级人大联系点、企业和产业园区联系点的作用,强化对经济走势的跟踪研究、分析预测以及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的收集,针对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协助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
(六)参加常委会有关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
四、调查研究
(一)做好常委会重点课题《反不正当竞争地方立法问题研究》的调研工作。
(二)积极开展经济工作调研。突出抓好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问题的调研。
(三)配合做好全国人大财经委开展的有关调研。
五、代表服务工作
(一)做好代表审查“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计划报告的服务工作。多渠道征集意见建议,组织编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计划报告解读资料,组织做好代表团审议意见的收集、处理和反馈工作。
(二)做好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经济类代表议案的审议及相关办理工作。
(三)做好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经济类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与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
(四)邀请代表参加经济委全体会议和立法、监督、调研等各项活动。
六、对外交流联系
(一)加强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和省(市、县、区)人大财经委的联系。
(二)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联系,召开对口联系单位座谈会。
七、自身建设工作
按照深化“四讲四有”人大建设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实效。
八、做好全国人大财经委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