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贫困山区学前教育的建议》(第475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以及《四川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各地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采取多种措施扎实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11759所,在园幼儿231.5万人,有教职工13.3万人,专任教师7.7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2.5%。但由于我省学前教育底子薄、基础差,尽管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学前教育仍是我省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贫困山区、农村地区学前教育还有较大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贫困山区学前教育投入
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来,我省不断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据统计,2013年全省学前教育预算内经费支出32.31亿元,占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总额的2.95%,比2010年的8.79亿元、占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的1.28%,提高了1.67个百分点,学前教育预算内经费支出增长了267.58%。同时,对发展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学前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每个乡镇原则上建设独立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条件暂不具备独立办园的地方,可依托乡镇中心校举办附设幼儿园。三年来,共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457所,新增学位21.5万个。同时,在国家发改委和中央财政支持下,还实施了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利用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等项目,并在项目和资金分配时,优先向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边远山区倾斜,使农村地区、贫困山区学前教育资源逐步扩大,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在此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建设1200所城乡公办幼儿园,并纳入省政府民生工程。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精神,继续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实施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等学前教育重点项目建设,优先向民族地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边远山区倾斜,大力改善办园条件,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二、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我省高度重视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在幼儿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建设方面,努力建立符合幼儿教师职业特点和专业发展的职称制度,在省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委会中设立幼儿教师学科评议组,遴选优秀的幼儿教师担任评委,坚持同行评议的原则,开展幼儿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科学规划,多渠道充实幼儿师资力量,逐步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支持鼓励幼儿教师到农村地区、贫困山区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继续实施四川省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单列培养农村幼儿免费师范生,免费定向为农村幼儿园培养教师。深入开展调研,会同人社等相关部门,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进一步健全幼儿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制定更符合幼儿教师职业特点和促进幼儿教师专业成长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推进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三、积极探索建立学前教育对口帮扶机制
学前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由于我省学前教育底子薄、欠账多,无论是经济发展较好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学前教育的任务都还较重,学前教育对口帮扶工作,更多地是依靠县级统筹安排,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本乡镇幼儿园的示范辐射和管理指导作用,提高农村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学前教育对口帮扶机制,成都的优质幼儿园与凉山州普格县、宜宾市屏山县的幼儿园结为姊妹园,开展了对口帮扶工作,带动了贫困地区幼儿园的发展。我们将认真总结经济发达地区幼儿园与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的幼儿园结对帮扶的做法和经验,加以推广,不断提高全省学前教育办园能力和水平。
同时,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幼儿园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地方政府责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安全管理、规范办园等方面的督导检查。坚持科学保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认真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促进我省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再次感谢你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