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恩碧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建议》(第172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的建议
1. 建立健全领导责任体系。省政府将营养改善计划列入重大民生工程,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协调小组,先后3次召开协调小组会议,3次召开到试点县和学校的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试点地区进一步强化县级政府是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省学生营养办集中审核试点县实施方案,先后两次召开全省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
2. 建立健全机构和人员保障机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长效保障机制的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落实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所需人员编制在当地现有编制中调剂解决。按照与就餐学生人数1:100的比例,确定学校编外聘用食堂工勤人员数;工勤人员面向社会招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管理;切实加强工勤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定期体检和持证上岗制度。
3. 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市(州)、县(市、区)政府将地方承担的膳食补助、供应配送、食堂建设、人员配备和培训、设备设施添置、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食堂工勤人员工资待遇由同级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依法参加各类社会保险,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落实。除中央资金外,2012年以来,我省已累计落实地方各级资金40.1亿元,其中营养膳食补助资金 23.6亿元,食堂建设资金15.4亿元,食堂工勤人员工资等经费1.1亿元。
二、关于广筹资金,稳妥推进的建议
根据全国学生营养办、省学生营养办的要求,所有试点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逐步由学生饮用奶+X供餐模式向食堂供餐模式转变,截至2014年2月底,全省食堂供餐月报显示,食堂供餐学校较去年有大幅提高,全省达到41%,国家试点地区达到了66%。
目前,试点学校的食堂建设正在加快步伐,截至2014年2月底,我省国家试点县共投入食堂建设专项资金25.21亿元,其中,中央投入19.88亿元,县级8.56亿元;食堂建设面积149.24万平方米,占规划面积166.1万平方米的90%;开工竣工面积135.52万平方米,占建设面积的90%。学校食堂设备采购中央资金投入0.3亿元,将于201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全部采购到位。
地方试点县试点学校的食堂建设按照规划,将于2015年前完成规划建设任务,届时全省食堂供餐的学生将达到300万人。
再次感谢你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