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志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县级农村普通高中发展的建议》(第265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迅速开展普通高中债务化解工作的建议
自2011年国家审计署锁定我省普通高中债务以来,我们通过向全国人大会议提建议等多种渠道,积极向国家反映我省普通高中债务情况,争取尽快启动债务化解工作。同时,参照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生均财政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加强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财政保障力度。目前,国家尚未正式启动普通高中债务化解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各地将普通高中债务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中进行化解。同时,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大对普通高中的财政投入力度,并就高中化债问题继续积极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妥善解决。
二、关于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的建议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从2011年起我省在6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实施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薄弱高中改善办学条件计划,范围为我省藏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是我省最边远、最贫困的地区。除上述地区外,中央和省目前尚未安排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专项经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向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反映,争取省级设立专项经费并扩大国家工程覆盖范围。同时,积极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和财政、教育部门设立相应专项资金,帮助农村薄弱高中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关于提高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的建议
为了不增加普通高中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我省暂不调整高中学费标准。同时,针对我省普通高中,特别是农村薄弱高中运转经费较低的问题,我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将联合开展普通高中学校拨款水平现状调研工作,争取在2015年出台提高财政对普通高中学校经费保障水平的政策措施。
四、关于增加学校工勤人员、安保人员和宿舍管理人员配备,并为其提供经费保障的建议
配备必要的普通高中学校工勤人员、安保人员、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是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在目前我省已经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中,对以上述人员作了一定的考虑,近年由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新的办法。当前主要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解决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工勤、安保、管理等所需人员,政府购买服务所需经费纳入部门综合预算予以落实。但一些地方高中学校工勤人员缺乏的问题仍然存在。我们将高度重视,并根据普通高中管理体制,督促地方政府配备必要人员,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再次感谢你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