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开展全面排查、清除校舍安全隐患的建议》(第503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和教育部等部门出台的《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我省正在抓紧制定《关于建立四川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意见》将重点从四个方面建立健全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工作组织领导。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建立完善中小学校舍安全长效保障机制。县级政府作为保障校舍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市级政府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二是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要求各地建立覆盖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舍安全保障机制。坚持建管并重,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和省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并加强校舍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建立完善校舍安全年检、预警、信息通报公告、隐患排除、项目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和机制,形成符合各地实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三是加大资金保障投入。要求各级政府将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按照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和抗震加固资金分担办法,切实落实地方分担经费。同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收益按10%计提的教育资金要优先用于保障校舍安全,并统筹各类教育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加大对经济落后地区、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且人口稠密地区学校的支持力度,优先解决因灾和设计年限到期形成的校舍危房,并对校舍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给予优惠和减免。四是加强工作督促检查。继续落实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国家重点督查、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违规违纪行为给予严肃查处。
根据“中等职业教育以市、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我们将积极督促凉山州和西昌市政府以及教育、财政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完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切实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危房,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再次感谢你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