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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选代表述职报告不能过度“美颜”

时间 2024-03-04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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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如何监督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一直是各级人大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2023年12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开展“直选代表述职月”活动,要求组织直接选举人大代表回原选区向选民报告履职,并对述职的组织、方式、内容以及结果运用做了详细规定。截止2024年3月,全省各级人大共组织19万余名直接选举代表述职,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进一步密切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代表的依法履职意识也得到进一步增强。

  《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向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代表法》也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应当以多种方式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从法律层面将报告履职上升为代表的法定义务。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让人民群众可观、可感、可有序参与的民主。因此作为普通选民群众,更关心的是:投票选出来的代表能不能“为民代言”、有没有真正“为民发声”“为民办事”……开展“直选代表述职”,既是贯彻执行人大法律法规、加强和改进代表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促进代表更好履职的有效途径和抓手。
  然而,这一创新举措却在一些地方走了调、变了味:无“绩”可述,只讲捐款、捐物、献爱心,述职大会“秒变”表彰大会;成绩“美颜十级”、问题“省略不计”、承诺“空口画饼”,本应亮成绩、展风采、连民心的述职活动,沦为“述完事了”的“表演秀”……这种变了味的述职,看似轰轰烈烈、热热闹闹,实则华而不实、虚有其表,往小了说让参与的代表满足现状、不思作为,达不到述职应起的警示、激励、促进作用;往大了看有损代表个人信誉,更损害了人大机关的公信力、侵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
  “履不必同,期于适足;治不必同,期于利民。”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力。代表述职,即是晒成绩、比工作的“镜子”,也是指不足、明方向的“尺子”。防止代表述职沦为走形式的“表彰会”、“表演秀”,述职报告必须客观真实、实事求是,才能达到“述出成绩”“述出疗效”的活动效果,才能回归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初心。
  述职报告内容要“真”,避免“过度美颜”。造假夸大、建议无法落实,“秀”得再光鲜,也只是皇帝的新装。述职报告,是围绕代表参加视察调研、联系群众、审议发言、提出议案建议、为民办实事等履职活动做总结,谈成绩、也说问题,提建议、也做承诺。代表撰写报告时一定要客观真实,做多少、述多少,多述“干货”、少讲“空话”,要真正能够体现工作实绩,做到每一张图片、每一个数据都有依据、有来源,不能“磨皮美颜”“增高塑形”,更不能无中生有、把集体之功算作私人之力。
  述职报告内容要“简”,避免“文过饰非”。代表述职特色在“述”,重点是写实,但不等于简单地罗列、重复,要虚实结合、多述少评,不能“皮厚馅少”,结构精当、重点突出。因此,代表在撰写报告时,除了摆事实,还要善于提炼,尽可能地把履职中最“闪光”的点展示给选民听众。要统筹兼顾选民情况,针对农村、城市、企事业单位等不同选区,报告的重点应有不同,行文风格也要有所变化,只有报告选民群众“爱听的、关注的、有感受的”,才能在短时间内给选民留下印象,得到群众认可。
  述职报告内容要“实”,避免“空口画饼”。“笔下生花”不如“实干开花”。代表述职,为代表和选民群众提供了一个直面交流、直面沟通、直面提问的机会,不但让代表与群众的“心”贴的更近、更紧,也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接受选民监督的自觉性。因此,代表撰写报告时,要树立问题导向,提出的建议要结合实际“靶向施策”,切忌空喊口号。要深入基层听取选民群众意见,聚焦中心工作,瞄准群众的“急难愁盼”,以人民满意作为履职成效的衡量标准,让述职报告更有温度,真正做到述出心声、述出担当。只有内容具体、指向明确的工作计划、履职承诺,才能让选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拳拳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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