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0年5月5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直接通过四川人大网在线提交;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成都市中南大街1号四川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邮政编码:61004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srdchzw512@163.com。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