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7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光志
各位代表:
我受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2016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在中共四川省委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依法履行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选举任免职权,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党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年共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14件,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31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2个,专题询问1次,对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作出决定决议4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5人次,组织宪法宣誓8次,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紧扣省委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常委会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运用多种方式综合施策,努力使人大依法履职与全省中心工作的推进合拍同步,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依法促进经济健康运行。围绕计划预算执行强化监督。听取和审议1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确保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和调整有关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15年省级财政决算、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要求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切实保障重点支出,加快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听取和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处理结果报告,督促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有关单位共整改问题金额212亿元,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员136人。听取和审议税收收入及其征收管理情况报告,督促加强税收征管,注重税收增长质量。听取和审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报告,督促规范专项资金分配,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强部门预算执行在线监督,全年共发现并督促调整处理不规范支出767笔2237万元。
监督“项目年”工作落地落实。组织代表对重点项目进行专题视察,了解项目推进和工程进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开展重点项目资金保障情况调研,跟踪了解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督促财政资金及时发挥保障、引领和带动作用;听取和审议全省“项目年”工作情况报告,要求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继续加强重点项目管理和服务,着力提高资金保障能力,充分释放民间投资潜力,做好项目储备;将视察、调研和审议中提出的有关意见和整改要求,转交省政府研究办理,并听取办理情况报告。
督促落实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专题调研,重点了解提高民营经济发展速度质量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鼓励社会投资等政策落实情况;组织专家分析会,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要求省政府认真研究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大力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确保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提速增效。
(二)法治引领服务改革创新。着力助推全面深化改革,听取和审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情况的报告,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围绕全面创新改革这个“一号工程”,组织代表视察,全面了解创新改革试验方案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督促省政府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把着力重点放到转型发展上,努力建成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突出“军转民”“民参军”双向转化,要求加快推进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建设,实现军民技术共建共用、军民创新要素双向流动和军民融合产业蓬勃发展。作出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提出10个方面的目标任务,同时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坚持法治引领,为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修订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着力加强企业主体地位、深化科研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三)发挥职能助推绿色发展。制定辐射污染防治条例,明晰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完善执法工作机制,促进核技术与电磁技术安全利用。认真贯彻环保法规定,听取和审议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完成环境保护目标,要求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的发展观念,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产品供给、生产方式、城乡建设、生活方式向绿色生态转变,推动绿色发展理念和实践在我省落地生根。听取和审议2015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报告,要求着力提高全社会节能减排意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促进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加强节能减排基础能力建设。听取和审议民族自治地方生态保护和补偿机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资源开发补偿和资源开发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情况的工作报告,要求继续争取国家财政支持,巩固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成果,强化草原和重点江河流域生态保护。在全省范围开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保护相关部门职责落实不够、农村面源污染十分严重等问题,提出了全面落实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污染防治等意见,要求省政府切实加以整改。以“构筑生态屏障,推动绿色发展”为主题,继续开展四川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
(四)立足民生强化法治保障。制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从移民规划、安置实施、后期扶持、监督管理等方面对移民工作各个重要环节进行规范,切实维护广大移民切身利益。制定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把“三小”生产经营行为纳入法治轨道,既维护“三小”经营者合法权益,又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制定燃气管理条例,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尊重民意,促进燃气经营企业规范经营活动,提高服务质量,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多元化解纠纷促进立法,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并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督促进一步健全法规标准配套体系,加强基层监管能力,营造社会监督良好氛围,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组织代表听取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汇报,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教育扶贫、教育综合改革等提出意见建议。作出促进全民阅读决定,保障人民群众阅读权益,推进我省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与创新,增强四川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鉴于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终止审议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草案)。
二、扎实推进依法治省,巩固良好法治秩序
常委会坚持“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把扎实推进依法治省摆在重要位置,为实现“两个跨越”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一)大力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坚持党对立法的领导,突出“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着力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紧扣省委中心工作,立足民生发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不断提高立法针对性;围绕完善立法机制,根据地方立法条例,着力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加强“一点一库一基地”平台建设,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立法渠道。在2015年确定13个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之后,去年又依法作出7个市州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圆满完成20个设区的市和州行使地方立法权的确定工作,我省已经成为全国新增地方立法主体最多的省份。在此过程中,常委会积极推动谋划、统筹推进市州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立法工作人员,指导市州加强立法能力建设、梳理立法项目需求、制定立法工作程序。审查批准13个市州的立法条例,对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审查批准成都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兴隆湖区域生态保护条例等6部法规;审查批准甘孜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阿坝州实施城乡规划条例的变通规定等7部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首次审查批准新确权5个市制定的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实体性地方法规,标志着我省地方立法工作步入新的阶段。
(二)切实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修编四川省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年)情况的报告,要求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把握省情特征,注重区域协调,优化城镇布局,做好规划修改完善工作。听取和审议内部审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专题听取“两院”半年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法院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情况报告、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要求充分发挥庭审决定性作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加强检察业务精细化管理,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督促做好司法改革方案的制订和法官检察官遴选等司法改革工作,推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坚持法制统一原则,修改渔业法实施办法,废止禁止赌博条例、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审议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一年来,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407件,对其中7件提出意见,督促制定机关及时纠正。
(三)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听取和审议“六五”普法工作及今后普法工作安排的情况报告,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示范带动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忧患意识,确保全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省公民中深入开展“七五”普法,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形成尚法守制社会氛围。组织召开首个国家安全教育日座谈会,宣传普及“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理念。
三、积极融入脱贫攻坚,推动建设全面小康
常委会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作为全年工作重中之重,强化责任担当,发挥自身优势,广泛组织动员,为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贡献人大力量。
(一)持续用力推动依法扶贫。常委会继续开展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大检查。此次检查是对2015年检查的深化和拓展,采取省市县乡四级人大联动,历时3个月,覆盖全部88个贫困县,力度和深度前所未有。在检查内容上,将监督条例实施与督促落实省委要求相统一;在检查方式上,组织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有关市(州)交叉检查,入户调查与随机抽查暗访相结合;在增强实效上,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梳理汇总62个问题,向12个市州、8个省直部门进行“点对点”反馈,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报告整改进度。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对2015年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强化财政扶贫资金审查监督力度,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转。
(二)广泛动员形成攻坚合力。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积极倡导全省26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为脱贫攻坚出招献力,并影响和带动更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将代表参与脱贫攻坚情况作为履职监督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每名代表联系1至2户贫困户制度,开展代表向贫困群众“送温暖”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人大围绕脱贫攻坚主题,组织代表视察、调研1.3万次,提出议案、建议3.6万件次;各级代表筹措帮扶资金1.6亿元,帮助贫困户27.8万户,资助贫困学生8.8万名。“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得到省委充分肯定,赢得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赞扬,已经成为人大助推脱贫攻坚的一张靓丽“名片”。
去年9月,常委会召开全省人大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暨“人大代表再行动”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找准人大助推脱贫攻坚的切入点着力点,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形成了全省人大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强大合力。这次会议规模空前,在省人大历史上尚属首次,对全省各级人大起到了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三)真帮实扶彰显为民情怀。常委会主任和各位副主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研督导,督促所联系的贫困县(区)及定点帮扶村做好精准脱贫规划制定、特色产业发展等工作,积极协调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等,有力推动当地如期完成脱贫目标任务。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深入全省贫困地区实地调研,结合自身职能,针对重点问题把脉问诊,与当地干部群众共同谋划脱贫奔康良策。常委会机关扎实做好盐源县青天铺村的定点帮扶工作,确保该村顺利实现脱贫摘帽目标。央视《新闻联播》对青天铺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四、加强换届选举指导,做好代表服务保障
常委会按照党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委要求部署,依法做好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
(一)开展换届选举警示教育。常委会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关于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和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精神,召开全省人大系统专题学习会,邀请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同志就严肃换届纪律作专题宣讲;举办专题培训会,对全省各市(州)人大具体负责换届选举人员进行再教育、再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意见,推动党中央、全国人大关于确保人大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的要求在我省落地落实落细。
(二)依法指导换届选举工作。作出确定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时间和市县级新一届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总名额的决定。举办换届工作培训班和学习班,对全省各地600多名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同志进行系统培训;及时研究办理和解释答复各市、县人大的请示、询问;对10个市州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开展督查,对民族地区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掌握各地换届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全国人大报告。截至目前,我省已有18个市州完成了市县乡人大集中换届,其余市州正在稳步推进。
(三)切实保障代表履职行权。根据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对我省选举法实施办法和代表法实施办法进行修正。持续开展联系代表“百、千、万”活动,进一步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邀请全国、省人大代表90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听取对常委会会议和代表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组织开展年中专题调研和会前集中视察,形成专题报告50篇;组织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及过剩产能化解情况和物业管理条例执行情况两次专题视察;组织130余名代表参加“一府两院”和有关机关组织的活动。邀请省人大代表中的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参加经济和预算审查监督活动。开展代表履职登记,建立履职电子档案。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26件议案,已全部审议完毕并答复代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1034件,是近年来数量最多的一次,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计划逐步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74.1%。着力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不断完善承办单位与代表办理前沟通、办理中联系、办理后交流的三个环节联系机制。巩固深化建议办理工作评议成果,督促2015年接受工作评议的省政府及15个政府部门认真整改建议办理工作并向常委会提交了整改报告。深化重点督办建议工作,6件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代表建议在常委会副主任牵头督办下,取得明显实效。创新建议办理报告举措,省法院、省检察院首次向常委会报告了建议办理工作,并印发本次会议。完善代表建议网上办理系统,建议办理工作更加便捷、高效、透明。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要求上来,落实到人大依法履行职责和加强自身建设的实践中。
(一)着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思想作风建设为基础,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专题宣讲会等,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实际,深入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党的事业、忠于宪法法律、忠实服务人民的学习型人大干部队伍。
(二)着力加强体制机制建设。2015年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并出台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后,常委会精心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明确目标责任,加强跟踪督查,切实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人大重要事项、重要工作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履职水平进一步提升。修订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规范工作程序,提高会议质量。修订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职能职责。结合市县人大集中换届,优化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加强专委会建设。通过一年的努力,全省地方人大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形成了思想认识统一、工作步调一致、工作机制健全的人大工作新格局。
(三)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选题,重要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使立法工作牢固建立在广泛的民意基础之上。公开征集监督选题,根据群众意见科学制定年度监督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全年邀请53名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并召开6次座谈会听取意见。把开展调查研究作为密切联系基层、倾听民意的重要方式,围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课题开展调研,为立法监督打下基础。创新信访机制,引入心理咨询服务,建立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1837件、接待来访2268批4443人(次),促进依法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拓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方式,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坚持和完善人大新闻发布制度,提高人大工作社会关注度。
去年11月,张德江委员长来川就制定民法总则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常委会积极配合、精心安排,有力保障了调研和座谈会圆满成功。一年来,常委会还受全国人大委托,广泛征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7部法律草案的修改意见,组织水法等4部法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周密安排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来川视察工作,配合开展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等专题调研。加强各级人大上下联动,积极组织市县乡人大参与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邀请全省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省人代会,邀请54名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和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密切与兄弟省(区、市)人大的交流联系,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积极落实省委对外开放总体部署,承办中欧议会定期交流机制会议等重大外事活动,推动建立中美省州人大议会友好交流机制,同比利时、俄罗斯等20多个国家的地方议会、政府和友好组织开展务实交往合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是在中共四川省委坚强领导下,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结果,是全省各族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切地感到,常委会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如地方立法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机制和措施尚需进一步完善,服务代表履职的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探索,调查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联系指导基层人大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自觉接受监督,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17年工作安排
今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今年工作对于四川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意义重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作出的各项安排,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川实践,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
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衔接,着眼四川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开展创制性立法。科学编制并完成年度立法计划,谋划编制下一个五年立法规划。重点围绕全面创新改革,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开展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立法调研;围绕扩大开放合作,开展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立法调研;围绕推进依法扶贫,制定农村公路条例,修订农村能源条例;围绕促进绿色发展,修订环境保护条例;围绕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制定就业创业促进条例和教育督导条例,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立法调研等。继续审议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散装水泥应用条例等法规草案。探索开展立法后评估。指导市州人大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做好市州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审查批准工作。督促加强地方立法队伍建设,强化立法人员培训。
二、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确保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和稳增长惠民生方面,听取我省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专项报告,督促政府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听取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17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16年财政决算,根据预算执行实际情况审查批准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开展财政支出绩效监督,审议部分省级部门支出绩效考评报告。听取和审议工业经济发展、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对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督促开展工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项目年”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根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对轨道交通产业发展情况等开展专题调研或代表视察,提出相关建议。继续落实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专项监督五年工作方案,开展全省贯彻实施条例和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关于体育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公共图书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
在推进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合作方面,督促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计,加强对财政支出责任的规范管理和统筹规划。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组织代表专题视察军民融合发展改革试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情况。开展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机制调研。开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华侨投资权益保护条例执法调研。开展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专题调研。围绕提升四川对外开放合作层次和水平,积极拓展与国外地方议会友好交流。
在坚持绿色发展和强化社会治理方面,听取和审议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关于城乡污水处理和乡溪河流治理情况。持续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继续开设人大“绿色发展专栏”,加强法治宣传。听取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和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情况报告,并听取“两院”半年工作汇报,重点对全省法院加强执行工作、检察院加强纪律监督等进行监督。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执法调研和藏区依法治理调研督查。
三、加强代表工作和换届选举指导,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进一步深化“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重点抓好指导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联系帮扶贫困户工作。推广代表履职监督机制试点工作经验,实现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全覆盖。组织在川全国人大代表专题培训,做好民法总则草案审议前期准备工作。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换届选举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协助做好省十三届人大换届选举准备工作,配好配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督促、指导各级人大开展新当选代表培训;开展对新任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和乡镇人大主席的履职培训和专题培训。
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常委会和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继续推动党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委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适时开展专题调研督查。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运行机制、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加强人大工作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常委会领导联系指导基层和机关定点帮扶工作。密切与市县乡三级人大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做好调查研究。加大对宪法法律、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和代表履职的宣传力度。
各位代表,民主法治潮流奔腾向前,治蜀兴川事业重任在肩。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四川省委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信心,埋头苦干,务实履职,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