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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时间 2022-04-26 来源 四川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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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月19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 宁

各位代表: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开局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疫情灾情的冲击影响、面对开启新征程的繁重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真抓实干、勇毅前行,奋力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效。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决策部署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牢记初心使命,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服务中心大局,依法履职行权,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自身建设,顺利完成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牢牢把握人大的政治属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常委会党组会、组成人员学习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核心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作为指导和推动新时代四川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系统学习贯彻,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工作,2021年10月召开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对新时代人大工作作出重大部署。省委连续两年召开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省人大工作作出全面安排。省人大常委会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措施,指导全省人大系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制定加强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措施,完善讨论和决定重大事项清单,自觉做到重大事项一事一报、重要情况急事急报、重点问题特事特报,全年向省委请示报告46件次。建立常委会党组常态化听取机关党组和专委会分党组工作汇报机制。修订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常委会机关党组指导各专委会分党组工作办法等,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作用。按照省委关于换届工作的重要部署,加强对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推动各地依法做好换届相关工作。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人事安排意图,切实做好审议、表决等工作,顺利通过各项任免案。一年来,共审议通过任免案31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5人次。
  (三)坚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安排,紧扣“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机关党史学习教育意见和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创新开展“人大代表在行动”“民生实事我监督”“乡村振兴我出力”三大具体行动。广泛动员全省20余万名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走访群众194万余人次、企业近7万个,推动解决了一批社会广泛关切的困难问题,特别是在推动泸州、眉山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救治等民生实事工作上取得积极成效。协助省委制定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指导意见,专题听取全省30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汇报,促进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力量,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使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更加坚定了在党的领导下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信心和决心。
  二、着力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助推法治四川建设
  省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努力做到以良法促善治,支撑和保障全面依法治省。全年共审议省级地方性法规43件,通过35件,其中制定18件,修改15件,废止2件,审查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43件。
  (一)务实高效完成省委确定的重点立法任务。聚焦省委部署的重点立法任务,以“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模式认真组织推动。一是制定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在保护管理、传承弘扬、法律责任等方面画上“硬杠杠”,用法治力量守护四川红色资源,以人大特有方式为党的百年华诞献礼。二是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依法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促进管好用好农村集体资产,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是民法典实施后全国首个由省级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三是制定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根据三星堆遗址考古重大新发现及升级保护的迫切需要,按照省委关于遗址保护立法“提级提速”的要求,及时出台省级层面法规,规范和促进考古工作和历史研究,为更好保护管理这一承载璀璨古蜀文明、彰显中华文化精神的历史遗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注重紧扣民生关切加强立法。聚焦人民群众所盼所愿,修改物业管理条例,对社会关注的生活垃圾分类、紧急维修资金垫付、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等作出规范,回应了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围绕三孩生育、取消社会抚养费、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等作出规定,为落实国家新的人口政策提供有力法治支撑。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推动粮食安全保障进入全面依法治理新阶段。制定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切实保障供区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对保障群众文化权益、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等作出规定,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制定河湖长制条例,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公共消防设施条例,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生态安全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积极围绕高质量发展开展立法。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审议现代农业园区条例,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助推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走深走实。根据契税法的规定,作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推动建立健全有利于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营造公平竞争、开放有序的市场营商环境;建立川渝跨区域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作机制,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质量促进条例,推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制定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修改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等,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律服务。扎实开展涉民法典法规专项清理工作,修正或废止工会法实施办法、木材运输管理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
  (四)探索创新推进区域协同共同立法。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国家关于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部署,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指导下,积极牵头探索赤水河流域保护共同立法。加强与云南、贵州两省人大沟通协调,探索创新跨区域流域共同立法机制,三省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和经三省协商一致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以“共同决定+条例”的方式共护一江清水,开创了地方流域共同立法的先河,为全国区域共同立法提供了新思路、新经验。围绕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平等保护合法权益,为推动在西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提供法治保障。两省市人大常委会还同步审议通过嘉陵江流域保护“四川条例”和“重庆决定”,明确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责任、统一防治措施,促进绿色发展。目前正积极推进铁路安全管理协同立法,共同打造成渝交通安全大通道,唱好高质量发展的“双城记”。
  同时,对312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宪法权威和法治统一。按省委要求,对58件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加强对市州人大立法工作的指导,市州人大立法能力和立法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省人大常委会聚焦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统筹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方式,切实提升人大监督工作实效。全年共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51项,对9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一)扎实做好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四川省2021年1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联动监督,听取和审议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进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依法推进全省旅游高质量发展和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等情况报告。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节能减排、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民族地区文旅融合发展等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现代种业发展、川粮油产业等情况报告,促进省委“稳农业、强工业、促消费、扩内需、抓项目、重创新、畅循环、提质量”工作部署的落地落实,助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
  (二)认真开展预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和安排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20年省级决算和2021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完善预决算审查监督信息化平台等“一平台四系统”建设,实现与省级部门的横向联通和与市州人大的纵向贯通。对科技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开展“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对省发展改革委等6家单位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制定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意见的工作方案,听取和审议政府债务情况报告,推动实现对政府债务“借、用、管、还”的全过程监督。制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强化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
  (三)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织召开联组会议,结合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对生态环境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等单位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古树名木保护、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水利工程管理等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形成人人参与生态保护、共建共享优美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依法有序开展行政、监察、司法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公安机关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七五”普法工作开展和“八五”普法工作安排等情况报告,对“八五”普法作出决议,开展国防法、消防法及消防条例执法检查,督促严格落实法定职责。首次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员会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认真落实监察法赋予人大监督监委工作的法定职责。听取和审议“两院”半年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全省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和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报告并分别作出决定,监督和支持“两院”依法履行审判和检察职能,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强代表履职实效
  省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流程,制定办理工作清单,严格办理责任,明确办理时限,抓好跟踪落实,提高办理质效。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7件议案,已全部办理完毕,所涉及的13件立法项目,7件已纳入立法计划或规划,其中6件已进入审议程序,1件待上位法修改后作相应修改,另6件作进一步调研论证;代表提出的1046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完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和跟踪督办制度,选取意见较为集中、反映较为突出的7件建议,作为常委会重点督办任务,由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有关专委会督办,相关部门办理,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扎实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四川代表团代表议案建议回复等相关工作。
  (二)精心组织开展代表活动。聚焦有效发挥代表专业优势,组织经济、社会、农业农村等10个代表专业小组开展各类活动30余次,更好凝聚代表的智慧和力量。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联合组织两地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组织部分国、省代表集中视察渝西高铁建设推进情况,推动川渝合作重大项目加快建设。聚焦推动省“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工作等重大选题,委托市州人大常委会组织本地国、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
  (三)认真做好“双联系”工作。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常态化联系240名基层省人大代表,强化双向工作互动交流。持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委会和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直接参与法规草案调研、起草、论证、审议、评估等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征求代表对法规草案的意见,组织代表参与执法检查活动,邀请国、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用好1.4万余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履职平台,动员全省五级人大代表进“家”入“站”,将163名在省直机关工作的国、省人大代表编入成都市的基层“家、站”,组织代表以调研、走访、接待日、交流座谈等方式,深入所在辖区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通过人大渠道提出意见建议。
  (四)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四川省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着眼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有关法律修正草案等开展专题学习,举办“学党史、铸忠魂、践行初心使命”代表履职专题培训班,全年共培训各级代表1800余人次。运用全国人大、省人大网络学院开展线上培训8期。着眼服务保障代表知情权知政权,编发四川人大代表手机报32期,并向代表寄送“一府两院”相关资料。
  五、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整体效能
  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模范机关要求,突出讲政治、顾大局、尽责任、守底线,持续用力推动自身建设取得新进步。
  (一)着力加强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用以统揽人大各项工作,强化人大政治机关建设,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标准和省委提出的在六个方面“树标杆作表率”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全力配合省委第九轮巡视工作,扎实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树立鲜明用人导向,推动常委会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坚持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贯彻民主集中制,确保每一次会议、每一项议程、每一件议案,都符合宪法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与省委组织部共同举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专题研讨班,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扎实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全年共开展立法调研、执法调研、重点课题调研等66次。加强人大系统内部互联互通,推进全省人大系统信息化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三)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机关建设的重点任务和重要抓手,对机关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制度“立、改、废”和保留事项297件。制定实施加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的意见。强化办公厅对各专委会、办事工作机构的统筹协调服务职能,完善专委会与机关沟通联动机制。按照紧凑高效的原则,合理安排会议日程,优化会议流程,提高审议质量,改进会风会纪。常委会和机关运行效率明显提升,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机制化”取得积极成效。
  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征求法律草案意见等。去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我省坚持“六个旗帜鲜明”推动地方人大工作的做法进行专刊报道。加强与兄弟省市区人大的交流合作,召开川渝两省市人大第三次联席会议,共同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召开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县乡人大负责同志座谈会,继续邀请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健全完善人大新闻发布制度,加强与省内外主流媒体协作配合,充分发挥人大“一报一刊一网”“两微两号”媒体作用,讲好人大故事、法治故事、代表故事,更好展示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成效新气象。围绕国家总体外交战略,服务全省对外开放大局,用好人大历史陈列馆,提升地方人大国际传播能力,邀请海外华侨列席省人代会,拓展海外联谊,促进侨资侨智参与“一带一路”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与驻蓉领事机构的友好交往,推动对外友好合作持续深化。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把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常委会直接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1701件,接待群众来访889批2278人次,推动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各位代表,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在全国人大的有力指导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取得的,是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委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担当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省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法院、省检察院和市县乡各级人大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各族人民积极参与、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有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推动法律实施的力度还不够;监督实效需要进一步提高,上下联动形成监督合力也还不足;服务代表的方式需要进一步改进,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还需要更加密切;常委会自身建设还存在短板,依法履职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有待加强。常委会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

  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做好全省人大各项工作十分重要。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决策部署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提升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水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加强“四个机关”建设,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胜利贡献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是: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指导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持续加强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党的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通过法定和有序的途径、渠道、方式、程序,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持续加强立法工作,更好实现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知识产权保护、大数据发展应用、台湾同胞投资保护、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民族团结进步、铁路安全管理、土壤污染防治、岷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法规制定。推进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医疗机构管理等法规修订。开展职业教育、动物防疫、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立法调研。推动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陕甘川渝协同立法,加强对成德眉资协同立法的指导。按照省委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推动制定和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不断优化法治供给。
  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赤水河流域保护、粮食安全保障等方面法规的执法检查。会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四川条例”和“重庆决定”实施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渝中线高铁建设、生态环境治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双减”政策落实等专项工作报告。继续推进人大预算审查重点拓展改革,深入实施预算联网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社会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监督。听取和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半年重点工作情况汇报。按照统筹推进全省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要求,加强相关工作专题调研。继续助推“一老一小”保障、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和农村妇女“两癌”筛查救治工作积极有效开展。
  四、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深入开展“双联系”活动,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修订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办法,认真做好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探索议案建议督办机制。丰富完善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活动载体和平台,更好发挥代表专业小组作用。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做好新任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工作。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规范“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代表履职平台的建设运行。做好新一届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五、落实“四个机关”定位和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建设“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要求,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宪法法律学习和业务能力培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明纪律作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对市县乡三级人大的工作指导和支持,推动县乡两级人大规范化建设,切实增强人大工作合力。积极拓展与国外地方议会、友好组织、海外侨团侨领的交流渠道,持续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各位代表,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圆满实现、成就辉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前景光明、催人奋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地牢记初心使命,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投身治蜀兴川宏伟事业,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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