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诺:创先争优一辈子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处副处长 潘怡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对党忠诚,积极工作,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当初,我伫立在鲜艳的党旗下,举起右手,说出誓言,这也就成为我一生的追求。
誓言铮铮,党旗见证,今天的我正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一个坚持、三个紧紧围绕”的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党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要求,践行着自己的承诺,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围绕中心,做推动科学发展的标兵
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全国人大的工作重心,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工作。
在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和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领导下,我们的立法越来越注重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作为相关法规项目承办人的我,也在具体的立法工作中带头奉献着自己的力量,时刻不忘严格要求自己。
在灾后重建中,我们深入灾区,立法重建家园;在加快发展中,我们步步推进,构建西部高地;在改善民生中,我们走村入户,了解群众诉求。在法制委、法工委领导的带领下,我们到都江堰茶坪村、鹤林村、大观镇实地调研农村住房重建,赴北川永昌镇考察城区住房建设,在青川乔庄镇与当地干部群众座谈了解恢复重建相关情况,撰写了2万多字的灾区恢复重建立法与执法问题研究报告,收入《“5·12”汶川特大地震法制建设研究》一书,提出了防震救灾、恢复重建、巩固发展成功经验的制度方案,成为相关法律法规研究的典范。
电力事业事关四川“两个加快”,关系百姓民生,省委高度重视。法工委课题组在全国首次开展电力地方立法预评估。我作为具体工作承办人,负责向全省181个县基层党政机关、电力系统、用电企业、居民群众等发放调查问卷,共计回收统计分析5357份,全省干部群众高度关注、踊跃参与。课题报告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为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等电力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支撑。报告部分内容被收入《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9(2011)》,由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英文出版。
《四川省港口管理条例》在赴泸州港、宜宾港调研的基础上,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按照产权经济学理论,创新港口岸线管理机制,实行有偿和有期限使用,获得社会积极评价。《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重点规范打击合同违法行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为国家相关立法创造了经验。
全国人大依法修改了《选举法》和《代表法》。依照“两法”修改的精神和原则,结合我省实际,直接参与了我省“两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落实了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要求,配合人代工委将近年来我省选举工作的经验与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在依法保障代表履职,严格代表请假制度方面作出了创新规定。
走进基层,做为民排忧解难的亲人
大清早,在农家院中围坐,和农户共同学习“七一”讲话和换届选举法律知识;烈日下,和农户一道学扬花、点萝卜、收烟叶、烧柴做饭;夜幕下,就在农户家打地铺、挤小床,和衣而卧……
今年6月,彭山县被中组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列为全国乡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唯一试点县,我作为蹲点组的一员,全程参与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我们蹲点组的同志背起行囊,下基层,接地气,与基层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做群众的贴心人。村民感动地说:“干部来村里头住,二十年来这还是第一次哦!”
两个月的时间里,从起草《乡镇人大政府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专题培训、科学划分选区、做好选民登记、严格代表推选,增进选民了解、灵活候选人介绍,一直到投票选举,我走遍了彭山县十三个乡镇,三十多个村社,走访百余名农户,和群众谈心,和选民交心,为民排忧解难,全力以赴推动换届选举工作。
换届试点工作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中组部部务委员兼组织二局局长陈向群专题听取了彭山县乡镇人大政府换届试点工作,以及开展“四同”活动的情况汇报,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不断学习,做坚持与时俱进的表率
坚持在政治思想上要“争先”。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无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工作中,我都时刻提醒自己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团结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推动发展。
坚持在工作业务上不“松劲”。结合人大工作的实际和自身专业,不断加强法律、经济、管理、金融以及现代科技知识方面的学习,学以致用,精细立法,增强工作和业务能力。在工作上尽心敬业,积极主动配合处室领导,克服处室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当好副手,共同推进处室工作。同时,自己也通过学习,借鉴文建明工作法和决策分析理论,尝试分类式推进工作,加强了处室工作的规划性、前瞻性,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坚持在沟通联系上要“协调”。立法工作服务于省人大常委会,涉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关系到经济社会各个方面,要求较高,在加强业务学习外,我非常注重加强沟通联系。从全国人大到省级人大,再到基层人大的纵向联系,从党委到政府,再到各部门的横向联系,通过建立工作联系,汇总各方面的意见和信息,综合各方面的立法资源。
我承诺
组织的培养,同志们的支持和领导干部们的言传身教,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该如何干事、如何做人。同时,创先争优也离不开个人恒定的政治追求和持久的理想信念。
在此,我承诺: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创先争优一辈子。按照“三贴近、三注重、三培养”的实施步骤,作为一名年轻干部,尽快走向政治思想、品格心性、领导行为方面的成熟。
(一)坚持“三贴近”,找准自身定位
贴近人大工作。以“一个坚持、三个紧紧围绕”为指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服务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贴近民众生活。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中锤炼作风,倾听群众的呼声,找准创先争优的着力点。在立法、监督服务和调研工作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反映人民群众的新希望、新诉求、新期待。
贴近自身实际。充分发挥自身所长,增强团队凝聚力,努力工作,在增强工作谋划提升工作水平上,引入新方法、新机制,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坚持“三注重”,提升工作能力
注重学习。结合自身学习能力优势,带头加强政治和业务学习,善于用知识来磨练自己的智慧;推动学习型处室建设,应对新形势、新情况的需要,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注重实践。从身边细节开始做起,把实践当教材,把基层作课堂,把群众当老师,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认识、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
注重修养。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善纳良言,增强自我反思反省的勇气和意识,养成审慎笃实的行事风格,真诚待人、严于律己,老老实实为人,实实在在干事。
(三)坚持“三培养”,坚决拒腐防变
培养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树立正义感,培养同情心、敬畏心和做人的良知。
培养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坚定理想信念、志向追求和个人处事道德原则。
培养警示面前的醒悟能力。始终牢记践行党的宗旨,杜绝利益诱惑。
我愿用我坚定不移的信念和实际行动,为党旗添上鲜红的一笔。
201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