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废止《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书面)

时间:2009-07-02来源: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息中心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废止〈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议案》。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5月30日上午,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建议常委会作出决定,废止《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决定(草案)》连同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2007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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