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5·12” 特大地震灾害的汶川等地,大多数灾区乡村农舍在倾刻间要么被夷为平地,要么严重坍塌,昔日掩映在山青水秀中的许多农家小院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了。随着地震灾后重建工作的开展,政府已组织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灾后重建的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对地震灾后乡村房屋的重建,省人大代表、省中医药研究院高级实验师王笳认为,在充分考虑当地地质条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人文背景的前提下,由政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提出新建标准。具体建议如下:
●重建房屋选址:由于地处灾区的乡村房屋大多分散分布在山上或山谷的低洼处,特大地震带来的后果是毁灭性的灾害。因此,震后房屋的重建首先要通过有关部门进行科学论证,然后选出远离地震带、山坡,并能分片区集中安置的地址,并尽可能将房屋建在交通相对方便或撤离疏散人群较容易的地方。
●重建房屋的标准:震区的乡村房屋大多是砖混结构的平房或低层楼房,地基不牢,建材等级不合格,至使房屋的质量较差。因此重建的房屋墙体建材可以考虑用质地较轻的木质或竹质材料,房顶用青瓦,盖成较为安全的实用型木质或夹竹壁瓦房。其该类针对山区的房屋建设标准可由相关部门制定。
●重建房屋的风格:木质(或竹质)瓦房的建设应体现当地民俗风情、地域文化。在保证达到相应建筑标准,不增加建设资金负担的情况下,在受灾乡村建设出具有一定地方特色的造型各异的平房,这样既能点缀我们丰富的旅游沿线,又能让灾区老百姓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开始全新的美好生活。
王笳代表还提出,地震灾害夺走了数以万计同胞生命,也无情造成数千孤儿失去家庭,全国各地人士纷纷提出领养孤儿的请求,表达了他们的一片爱心。但人是情感型社会性动物,在灾难尚存,悲痛还在之时,建议对孤儿实行“先助养、后领养”的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有领养资格的先登记表明领养意愿,并初定一个意向孤儿,按月支付抚养费成为助养人。
●其间,助养人可以经常看望或短期领出一起生活几天,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双方有了情感交流,逐渐产生认同感,有了共同开始新生活的基础,再办正式的领养手续,尊重孤儿的意愿和双向选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