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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人大常委会督办四变 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时间:2008-09-24来源:人民权力报
  

  近年来,高县人大代表所提建议数量连年递增,2006年67件,2007年76件,2008年86件,折射出县人大代表履职热情的高涨。据代表们普遍反映,县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上的“四变”,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

  “一变”是由“领办”变“交办”。过去是各有关承办部门在人大会议上直接将代表建议领走办理,现在则通过召开“一府两院”的分管领导、具体承办单位参加的专门会议进行集体交办,提出明确的要求。“二变”是由“文来文往”变“人来人往”。以前答复代表的方式是由承办单位将答复件邮寄给代表,靠信件沟通,现在,县人大常委会要求承办单位对每一件代表建议,必须在答复前与代表见面。“三变”是由“无账”变“查账”。以前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对代表建议底子不清,心中“无账”,更谈不上办理效果,如今在督办过程中,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到各承办单位进行“查账”,检查落实情况,督查办理进度和效果。三变是由“柔性”变“刚性”。以前办理代表建议只是由“一府两院”在常委会上报告办理情况就行了,现在则是组织代表对承办单位的办理结果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办理不满意的责成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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