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县水利局长以来,我始终坚持为自己找准工作角色定位,坚持立足本职岗位,将为群众办事作为履职的出发点,以群众是否受益作为检验工作实绩的出发点,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效果的试金石。自上任以来,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为群众进行了服务……”
这句句饱含底气,掷地有声的话语,是近日,笔者在南江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的一次特殊的推选会上听到的,有关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对自身履职情况的汇报。
权,源自于民。作为由国家权力机关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其履职状况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需要,是否经得起群众的民意检验,是否是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好公仆,南江县人大常委会结合贯彻实施监督法,而探索出了一条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公职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对成绩相当优秀者授予“人民好公仆”称号的评判新路子。通过召开对被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评选推荐“人民满意好公仆”专门会议,由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他们在一定阶段内的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通过会前对各任命人员工作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广泛听取群众评价,在会中听取思想和履职情况汇报,并现场对其进行满意度测验,对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全县人民授予其“人民好公仆”荣誉称号,对不满意率超过30%的,则启动询问、质询等问责手段,限期进行整改,对不满意率超过50%的,则提请党委组织部门参考,对其进行撤职处理。
责,往往体现在服务于民上。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履职责任感,事关群众利益的维护和实现程度,同时也成为推选会上各位组成人员满意度投票的重点流向。南江是一个典型的干旱山区,水资源匮乏,群众饮用水和生产用水便成为最让县水利局长郑群忧心的大事。上任后仅两年多时间,她便带领局里的技术专家跑遍了全县70多个乡级场镇和500多个村,逐块逐片的进行调查摸底,因地制宜地落实治水方案,使全县的水利建设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改观。仅2008年,她便积极利用国家相关政策,争取水利资金4000余万元。全县先后完成各项水利工程建设3550处,新建小微水工程1936口,实现新增蓄水130万方,新增有效灌面0.25万亩,改善灌面2.12万亩,发展节水灌面2037亩,兴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56处,解决近3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治理水土流失20平方公里。
绩,是评价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履职能力的重要标准。南江属国定贫困县,经济发展落后,群众生活贫穷,尤其是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该县被列为地质灾害重点县,发展更是雪上加霜。如何迅速搞好灾后恢复重建,实现脱贫致富,也成为该县干部群众的最大期盼。对这段时间的工作,该县发改委主任赵文忠用一系列工作数据,来反映该县积极项目,利用项目,从而在发展上的巨大变化,去年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3亿元,同比增长47%,全县全部启动200个储备项目,并已完成年度储备任务的160个。100个争取项目到位93个,60个启动建设项目已启动58个,完成投资74128万元,80个竣工项目完成投资92243万元,其中70个全面竣工投产,全县共实施项目140多个,已完成投资16.6亿元。同时,紧紧抓住地震后国家的支持扶助,积极自力更生搞好恢复重建,共争取28余个恢复重建项目列入了国家灾后重建规划,概算投资113亿元。使蒙受阴影的该县发展注入了无尽的生机与希望。
国家公职人员的丛政品格,事关国家机关形象,也是群众和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考察的重点。去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南江地质灾害十分严重,许多群众房屋被震垮或毁损,居住和生活缺少最基本的保障。对此,身为该县民政局长的刘文平深知民政工作此时更是发挥作用的关键时候,他身先士卒,主动带领全县民政干部深入各受灾点,统计灾情,运送救灾物资,指挥群众抗灾自救,及时将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送到受灾群众中去,刘局长关心群众疾苦扎实深入的工作作风也获得了群众的交口夸赞。而作为山高路险的山区,交通建设也是群众心中最深沉的期盼,该县交通局长蒋辉章上任后,便将解决山区群众的行路难作为其日夜牵挂的民生大事,两年里,他带领交通系统的全体干部,既抓全县交通主干线公路的改造升级建设,不断提高通县公路的标准和档次,同时,也更注重边远山乡群众的行路难问题,他亲自带队深入乡村公路建设实地,指导规划测设,组织施工,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补助资金,不折不扣地兑现公路建设的各项补助资金。真情不负有心人,在他的努力下,全县不仅实现了村村通公路的目标,而且公路的建设档次和质量也大大提升,交通面貌实现了巨大改变。
国家公职人员接受人大监督的态度,不仅直接反映其人大意识,更是对人民权力的尊重,因此,这也成为此次推选中组成人员们关注的焦点。在向各常委会组成人员汇报时,大家都分别谈到了对接受人大监督的认识,以及落实代表建议意见的工作态度和成效。该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锦川在汇报中称,自己作为一名法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是其应有的基本素养,也是模范遵守法律、履行法律义务的具体表现。他说,法官的职权是人民赋予的,法官应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并随时接受人民的监督,而接受人民监督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只有这样,法院的工作才真正能够做到为民、利民、爱民、便民。谈到法院及自身在办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提出的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时,他颇为自豪的说,在工作中,凡涉及人大代表的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人大交办的工作事项,人大关注的社会热难点问题,都成为法院工作的重点,都落实了专门的财力和警力,认真进行了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了办理情况。力争用圆满的结果向人大常委会交帐,向全体人大代表交帐,向人民群众交帐!
耕耘总会收获,付出总有回报。在此次会议上,共推选出郑群、赵文忠、刘文平、蒋辉章、张锦川等人民满意好公仆五名。该县县委书记张长云,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邵俊华亲自出席会议,并同县人大常委会各位正副主任一道,为这五名同志颁发了“人民好公仆”荣誉证书!
在采访中,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治中满脸严肃的告诉笔者:公心自有公平作论,此次通过人大常委会推选出的5名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也是大家平日的工作中了解和感受到的,工作业绩显著、群众口碑较好的优秀干部,而人大常委会能以无计名满意度表决的方式将他们推选出来,也充分体现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的能力和素质;同时,人大及其常委会授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好公仆”称号,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正当权力,更是对“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有益践行,是人大工作的一种积极探索。我们相信,人大及其常委会代表人民赋予这些同志崇高的工作荣誉,既是对他们先进履职成绩的一种奖励,也是对其他公职人员在今后履职过程中的一种激励和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