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乐山市中区人大常委会在督办代表建议工作中,严格按照“办前有要求,办中有督查,办后有结果”的要求,督促政府强化办理责任,规范办理程序,注重严把“六关”,使办理工作不仅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而且办理质量越来越高,得到代表充分认可。
严把“审阅关” 每年人大会议后,区人大常委会代联工委、区政府办公室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逐一进行登记和审查,认真审阅分析、提出拟办意见,区政府主要领导不仅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通阅,还对重要建议提出交办要求,确定承办单位,明确办理责任。
严把“交办关” 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及时联合召开交办会,对人大代表建议进行交办,并提出如下办理要求:在办理过程中,对待人大代表要诚心,办理协调要耐心,解决问题要细心;在办理建议时,认识一定要深刻,态度一定要端正,措施一定要得力,工作一定要扎实,办理一定要深入,结果一定要满意。
严把“督查关” 办理过程中,严格实行办理地点和时限控制,完善急事急办、快事快办、超期催办、重点督办的督查机制,重要建议由区政府领导亲自参与办理,提高了办理实效。
严把“协调关” 为促进超越区政府管理权限范围外的建议的办理落实,人大和政府密切配合,积极争取辖区内的市人大代表把区上无法解决但较为重要的意见写成建议,直接在市人大会议上提出,由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办理,使代表建议做到件件有回音。办理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经常了解办理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多次与承办单位一起深入基层实地调查研究,指导协调,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促进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严把“答复关” 所有的办理回复意见,都要经过层层审核,有的需经区政府领导审查同意后,再答复代表。
严把“整改关” 对建议能落实的坚决落实,有承诺的,认真兑现;对因政策、条件受限,暂不能解决的,积极主动与人大代表进行沟通,做好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理解。同时采取回头看、接着办,直到把代表提出建议的问题解决为止,真正让代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