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中区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入数千万元,修建廉租房6万平方米,使1200户低收入困难户搬进了新居……”近日,部分内江市人大代表前往内江市中区城区居民居住区开展专题调研,看到了市中区为改善城区困难群众居住环境取得了可喜成绩。
改善城区困难群众居住环境是市中区多年来的难题。代表们了解到,城区困难群众居住区有三大类:一是工矿居住区。这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多数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形成。这些工矿企业相继在20世纪80年代改制或破产,但房屋产权分别办理在下岗工人手中(有的产权还在企业名下)。无论是下岗工人还是企业,都无力安排资金维修改造,导致这些房屋年久失修,不配套、卫生、环境极差。二是征地补偿后尚未拆迁的“城中村”。“城中村”是内江市在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因城市开发建设而形成的。征地主体在实施征地时,虽然对全征全转生产队做了全部或部分补偿,但对较为集中成片的农房尚未拆迁安置,从而形成“城中村”。三是旧城中的棚户区。这里住着收入低住房困难的纯居民,卫生条件差,危房的比例大。这三类房屋均存在着道路体系不配套,居民出行十分困难。这些房屋现所处的位置,都处于城市交通的主次干道,由于尚未拆迁安置,许多路成为“断头路”,阻碍了城市发展。
为了加快对这三类居住区的改造,把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民主工程、阳光工程、德政工程,使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房得到改善,生活得自信,发展有奔头,代表们提出了三条建议。一是用好用活政策,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结合推进城市主干道和城市重要十字路,尽快实施“断头路”的建设改造,尽快对“城中村”改造制定规划。二是坚持集约、节约综合开发的原则。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就地还房安置),提高人均居住面积。通过对工矿居住区和棚户区的土地进行整理改造,将废弃工矿用地,用于集中修建安置还房和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三是采取多渠道方式加快城市居民居住区的改造。应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对工矿区居住区实施改造。对影响城市主干道基础设施建设的,可用项目招商,政府资金补贴和房屋回购的方法,由投资人对地块进行拆迁和承担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资金,也可以对拆迁户进行异地安置或货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