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来,翠屏区人大常委会从建立健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制度,不断规范办理程序着手,积极探索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新途径,较好地调动了代表和承办单位的积极性,使代表议案建议提出质量和“一府两院”办理质量不断提高。三年累计5件议案、32件重点建议、316件建议按期办理完毕,解决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一大批民生民本问题,有力地促进了“一府两院”工作。
第一,抓培训促代表履职能力渐提高。首先,抓代表初任培训。集中安排在新一届代表当选后到第一次会议召开前,由常委会工作机构组织落实。主要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宪法、代表法和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工作程序等。其次,制定《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办法》、《2008至2011年区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规划》,对代表会议期间、闭会期间履职方式、提出议案、建议技能、要求等作出学习安排。再次,抓代表届中培训。在代表五年任期内,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专题学习的时间和内容,集中举办专题学习班进行培训。同时,各街道人大工委、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辖区内的代表,就代表在会议期间如何审议工作报告、提出代表议案、建议技巧,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等内容进行小组培训。在学习培训中,我们注重了四个结合:一是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二是学习代表应知应会的知识与相关领域知识相结合;三是学习与经验交流相结合;四是理论授课与视察、调研相结合。通过学习培训,使代表能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善于用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观点认识问题和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议案建议,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第二,抓建制促办理程序规范化。2008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处理办法》,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规定》及《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评比记分标准》共同构成了议案建议工作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工作责任机制。通过制定议案建议办理方案,建立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工作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的分级负责制,明确承办责任,严格承办程序。二是建立联系沟通机制。承办单位通过面商沟通、调查研究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了解真实意图和具体要求,实现办理工作由被动向主动、由封闭向开放转变。三是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在办理涉及到多个区级部门,以及涉及到市级相关部门的建议时,要求主办单位负起主动召集、牵头办理的责任,协办单位积极主动配合,做到相互协作、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四是建立交办落实机制。要求承办部门接到议案建议件后,迅速制定并上报办理方案,包括实施步骤、需要解决的问题等,避免或减少“重答复,轻落实”现象发生。五是建立完善反馈机制。自2007年起,要求各承办单位在每一件建议办结后,都必须征求代表意见后才能正式回复,代表对此表示非常满意。同时,还将办理工作情况列入所任命“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的内容,使办理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
第三,抓重点促建议办理出成效。将议案及重点建议办理作为督办的重点,集中解决一批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带动全区面上办理工作的开展。一方面,抓议案的办理工作。2007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切实加强对5件议案的办理工作,制定了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办理工作目标,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通过努力,代表《关于提高村常职干部待遇和解决其养老保险问题的议案》、《关于切实搞好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的议案》等事关全区发展大局的重点问题和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和突出矛盾得到了切实解决。另一方面,抓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三年来,常委会主任会议在认真梳理分析代表所提建议、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从348件代表建议中确定了32件事关改革发展大局、密切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并切实抓好专题交办会、“一府两院”向主任会议报告办理方案、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分管领导召开重点建议督办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下年的区人代会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报告、进行跟踪督办五个环节的工作,使重点建议成了推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有效途径。如代表《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机制的建议》的办理,得到了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时采取五项措施予以完善。一是建立了全区新农合VPN专网,使新农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便捷、规范。二是对补偿方案进行了调整,提高了各级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增加了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偿,进一步扩大了新农合受益面。三是进一步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制定了定点医疗机构违规处罚、医疗费用三级审核、补偿公示等制度。四是进一步加大机制体制改革力度,将组建医保局、统筹新农合和城市医保列入了工作日程。五是进一步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努力为农民群众提供越来越好的卫生医疗服务。三年来,全区5件议案,32件重点建议均按期办理完毕,做到了办结率100%,代表满意率100%。
第四,抓督办促办理结果巩固提高。常委会注重抓好代表议案建议的督办工作,受到代表和广大群众的好评。一是督促办理,注重议案建议的解决落实。对当年办结的议案及重点建议,采取听取汇报、到承办单位了解情况、征求代表意见等措施,促使其落到实处。跨年度办结的则坚持做到全程跟踪督办,直至其解决落实。二是调查反馈,力求代表满意。我们将代表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作为对办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要求各承办单位答复代表时寄送征询意见表,并采取到承办代表建议较多的单位听取办理工作汇报、察看办理现场等多种形式,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调查,不断提高代表满意率。三是专题审议,促进办理工作。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结束后,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听取“一府两院”的办理情况汇报,进行认真审议,促使“一府两院”不断改进办理方法。还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了办理工作“回头看”,促进了办理质量的巩固和再提高。
第五,抓激励促代表履职更积极。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监督和激励并举,有效地提高了代表的履职积极性。首先,开展了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评选工作,调动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积极性。2007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优秀议案建议的评选办法》,当年即由人事代表工委在对代表每年提出的议案、建议及办理情况进行整理分析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年度优秀议案、建议的候选目录,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组织全体区人大代表、“一府两院”相关部门、各街道、乡镇通过投票方式进行评选,由常委会在下年初召开的人代会上进行表彰,并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领衔代表,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1000元的奖励。2007、2008年共评出一、二、三等奖次的优秀议案建议25件,在社会和代表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调动了代表提议案建议的积极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数量平稳增长,整体质量也有了较大的提高。其次,开展了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调动承办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区人大常委会会同区政府、区政协联合开展两年一次的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活动,对办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第三,开展了宣传和公开办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办理工作氛围。利用《宜宾人大》、党政网区人大常委会网站、乡镇街道的宣传栏等媒体,对代表提出建议情况、优秀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代表建议好的单位和先进典型等进行宣传。2007年起,在党政网区人大常委会网站上首次公布代表议案、建议目录,及时通报议案建议办理进展和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评选等情况;2009年起,区政府又开展了代表建议网上办理工作,使办理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为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办理工作创造了条件。
(作者为宜宾市翠屏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