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对我省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共829件。截至10月底,所有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11月25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分组审议。
829件代表建议中,省政府系统接到交办的代表建议共763件(会议期间741件,闭会期间22件),分别交由省政府65个部门、直属机构和4个市(州)政府办理。从反馈情况看,省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满意率达98.2%。其余66件,33件由大会秘书处转交省委有关部门办理,18件由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办理,11件由省法院办理,4件由省检察院办理,这66件代表建议中,所提问题已解决和基本解决的有28件,占总数的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