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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农委制定督办代表建议工作方案

时间:2010-06-30 来源:省人大农委办公室 作者:曾英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决定,将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黄照明等17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丘陵地区小微水利工程建设力度的建议》(第192号)确定为今年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之一,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郭永祥作为督办领导,省人大农委重点督办。省人大农委高度重视建议督办工作,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报送郭永祥。郭永祥作出了“请认真办理”的批示。
  针对我省人口不断增加、耕地不断减少、缺水比较严重,特别是工程蓄水严重不足的状况,农委协助常委会从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78件涉农建议中,选择了见效快、影响大、导向作用明显的第192号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农委制定了督办工作方案,成立了督办工作小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督办工作中,农委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实地调研、确定试点地区、跟踪效果等方式,促进代表建议办理从答复变为落实,提升代表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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